總統令
中華民國111年1月12日
華總一義字第11100001931號
茲修正中華民國刑法第七十八條、第七十九條、第一百四十條、第一百四十一條及第二百六十六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法務部部長 蔡清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