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10年6月16日
華總一義字第11000055341號
茲刪除中華民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九條條文;並修正第二百四十五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法務部部長 蔡清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