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10年3月17日
華總一義字第11020012841號
茲公布駐波蘭代表處與波蘭臺北辦事處刑事司法合作協定[pdf],自中華民國110年2月23日生效。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