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10年1月20日
華總一經字第11000003451號
茲修正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第三條、第五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七條及第三十五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黃天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