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期:109年08月19日
號次:第7501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9年8月13日
任命劉錦慧、吳鴻志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顏振華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志仲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國興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馬紀政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進發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景岳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仲明、陳昱文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曉娟、張坤海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秀卿為簡任公務人員。
任命趙家海、許程翔、陳益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文安、陳冠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文清、邵仁中、宋映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裕仁、范雅筑、簡千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昕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中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秀琴、王心怡、龔嘉梅、陳珈潔、林欣靜、汪月玲、石曉芸、邱淑利、龔柏萃、湯惠芳、朱亮彰、林侑仕、羅伊安、陳芝箖、葉書毓、廖貞音、黃新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聖凱、蕭聖翰、辜呈宇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嘉希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証凱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宥樺、賴敬原、孫綱、林友信、蔡明達、黃靖婷、邱瑞國、郭文雄、盧恒安、王冠云、張瓊云、林孟君、張家瑋、鄭淑怡、呂亞馨、林正雄、葉玉玲為委任公務人員。
任命時瑋辰、葉育宏為法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9年8月14日
考試院秘書長李繼玄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9年9月1日生效。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