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期:108年07月31日
號次:第7438號
中央研究院 公告
主 旨:預告修正「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資料及檢體使用收費標準」。
依 據: 行政程序法第151條第2項及第154條第1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中央研究院。
二、修正依據:規費法第10條。
三、「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資料及檢體使用收費標準」修正草案如附件[pdf]。本案另載於本院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sinica.edu.tw/)「學術行政」訊息區。
四、僅公告14天之理由為加速推廣國內學研單位使用本資料庫之大量資料,以因應大數據時代的來臨及強勁的國際競爭壓力,對於本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公報之日起14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中央研究院臺灣人體生物資料庫
(二)地址:臺北市11529南港區研究院路二段128號
(三)電話:(02)2652-3580
(四)傳真:(02)2652-3583
(五)電子郵件:wei@ibms.sinica.edu.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