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08年5月22日
華總一義字第10800050741號
茲修正軍人撫卹條例第三條、第五條至第八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十九條、第二十一條、第二十九條及第三十七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國防部部長 嚴德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