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期:108年05月15日
號次:第7424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8年5月3日
任命廖美惠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王芳美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林瑞興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特有生物研究保育中心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組長,張同吳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花蓮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李德馨、邱國書、許明華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蘇中光、徐淑芷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陳靜瑜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葉俊宏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廖珮清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
任命楊耿瑜為國家發展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高級分析師。
任命張鳳玲為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李盈欣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童政彰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張懿心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
任命陳貞蘭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視察,林逢祺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李維安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佳里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張道初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高雄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黃鴻基為高雄榮民總醫院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曾智勇為原住民族委員會原住民族文化發展中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
任命莊武煌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吳迪文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劉麗貞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趙修美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蔡金誥為中央選舉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蘇思漢、楊朝棟、鄭明宗、洪英釋、曾文方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喬建中、杜曉萍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幸俐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高級分析師,江穗美、黃俊傑、張峻萍為立法院預算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研究員,江文宏為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編審,歐婉如為立法院預算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周厚增為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陳淑玫為立法院交通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
任命賴俊兆 Semaylay‧i‧Kakubaw 為司法院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林春美為司法院人事處簡任第十二職等副處長,陳惠美為司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楊筱蕙、鄭育明、張淑美為考選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羅家寧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陳永信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涂麗萍為國家文官學院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任致中、黃瑞旭為監察院簡任第十二職等調查官。
任命何玉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月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汪佳靜、郭慈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柯思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映羽、劉紀君、翁心欣、黃文誼、袁以明、劉穗筠、洪紹甄、張婕妤、曾卉薪、劉寶霞、劉彩華、葉菽芬、吳昕韋、吳仕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仁貴為最高法院法官兼庭長。
任命羅詩蘋、馮昌偉、林虹翔、洪瑋嬬、張琇涵、李育任、李宗濡為法官,李嘉慧、劉家昆、吳佩真、盧昱成為試署法官,楊雅婷、趙書郁、魏小嵐、范雅涵、吳欣哲、吳昆達為候補法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8年5月7日
任命林揚勛、曾瓊仙、陳瑞嬋、陳思蓉、林琪雯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林春吟為行政院簡任第十職等高級分析師,黃正芳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莊麗蘭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鄧華玉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副處長。
任命黃正吉為內政部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洪啟源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姜森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張雯玲為外交部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周中興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鄭慧美為國防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廖榮旭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陳慧綺為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陳世興為財政部南區國稅局臺東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吳佩璇為財政部關務署統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主任,郭建毅為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洪志忠為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陳進雄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彭富源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簡任第十三職等署長,林谷屏為國立海洋科技博物館簡任第十職等組主任,鄭夙珍為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陳怡秀為國立中山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徐振堃為國立空中大學簡任第十職等秘書,熊學敏為國立屏東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辛孟南為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簡任第十一職等典獄長,黃建裕為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簡任第十二職等典獄長,蔡景裕為法務部矯正署泰源技能訓練所簡任第十一職等所長,吳武璋為臺灣高等檢察署臺南檢察分署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鄒宇新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游淑惠、郭肇中、羅翠玲、何國金、楊華玲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陳玉招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曾琡芬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黃智昭為經濟部中央地質調查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黃荷婷為經濟部投資審議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執行秘書,王樂民、石博文、魏鴻麟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專利高級審查官,白烈燑為經濟部水利署第三河川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董志剛為經濟部水利署第四河川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局長,謝明昌為經濟部水利署第九河川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陳進生為交通部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楊瑞宗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交通部觀光局花東縱谷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洪東濤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交通部觀光局西拉雅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倪運壽為交通部公路總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王昭閔為交通部高速公路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張吉利為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方淑惠為勞動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陳琄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吳明美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王惠津為文化部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孫玉達為國家人權博物館簡任第十職等組長。
任命林純秀為新北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邱敬斌為新北市政府簡任第十三職等副秘書長,柳宏典為新北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許秀能為新北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陳庭輝為臺北市市場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陳文德為桃園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黃治峯為桃園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秘書長,陳玉明為桃園市政府秘書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熊勇智為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張建智為桃園市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唐連成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桃園市立圖書館簡任第十職等館長,邱英哲為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張金釵為臺中市政府簡任第十三職等副秘書長,陳如昌為臺中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秘書長,黃崇典為臺中市政府簡任第十三職等秘書長,白玨瑛為臺中市政府建設局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
任命康正義為臺中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室主任,范永澄為臺中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組主任。
任命趙建喬為高雄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顧問,陳明忠為高雄市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
任命林茂盛為宜蘭縣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長,王泓翔、康立和為宜蘭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賴逸夫、陳文進為宜蘭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陳新旗為宜蘭縣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吳麗雲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宜蘭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邵治綺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宜蘭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楊秀川為宜蘭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官伸科為宜蘭縣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長。
任命劉鎮宇為苗栗縣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陳炳森、賴致富、劉玉平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李俊興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黃玉霜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曾元煌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陳良駿、鄭峯明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張志銘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長,蘇瑞元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詹宗佩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戴天星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陳宏維為雲林縣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顏旭明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嘉義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羅木興為嘉義縣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長,郭良江為嘉義縣公共汽車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陳宇華為臺東縣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方銘總為臺東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劉世昌為臺東縣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長。
任命阮靜如為花蓮縣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林文瑞為花蓮縣消防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陳德惠為花蓮縣議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長。
任命陳淑娟為澎湖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馬金足為澎湖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蔡淇賢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澎湖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許啟川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澎湖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蕭靜蓉為澎湖縣政府衛生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陳賜豐為澎湖縣政府文化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局長,王國裕為澎湖縣政府文化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
任命陳淑貞為基隆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葉媚媚為金門縣地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許正芳為金門縣文化局簡任第十職等局長,張瑞心為金門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呂清富為金門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李珮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佳凌、翁怡婷、吳沐澤、吳梓亘、李思潔、翁士勛、林建均、何承翰、周修毅、賴義鵬、許家榮、劉育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翠華、彭秀梅、郭素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孔昭翔、蕭茗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傅琬寧、徐國閔、吳力友、田祐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李芩、吳孟庭、鄭傑文、鄞孝任、朱家賢、熊國娟、林語晴、吳美琴、林秋妤、劉牧宇、謝旻達、陳韵盛、唐培文、胡玫芳、徐偉銘、呂凱庭、張舒翔、沈郁萱、丁百愉、蕭佩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竺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湘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紹年、何嘉紘、黃尹泰、陳郁雯、陳暐涵、張佩莉、吳詩涵、廖偉男、李峻銘、翁松戊、陳姿樺、劉煥文、呂書婷、簡育斌、徐嘉崇、陳昶霖、陳俊智、潘思穎、鍾慧馨、李雅惠、蔡佩珊、趙彗如、陳雅靖、唐巧雲、李唯果、葉芳瑜、陳妙怡、賴怡璇、高凱麟、黃家鴻、陳旻琪、郭育汝、鄭東榮、張福浚、郭俊德、魏祥恩、張伯瑋、李宇雄、蔡宗良、葉冠國、顏宏軒、廖經碩、胡馨予、彭中、莊喻文、黃郁軒、林柏佑、趙秀雯、賴俞如、林雅津、盧羿瑄、許至揚、楊安森、黎韋辰、蕭玉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喬瀚、顏宏運、陳靜頤、黃章益、李繼勉、蘇育德、魏瑋廷、張建合、李竟、查耀期、許凱雯、鍾惠珍、黃祥貿、呂靜雯、吳睿盛、翁尚伯、王聖棋、廖偉廷、林宜民、王千瑜、陳建樺、蔡忠霖、謝佩璇、許菡芳、周浩義、林書慧、陳毓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宏胤、黃渝絜、陳文枝、楊添進、莊柏軒、李政霖、古婉婷、楊嘉瑜、羅威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淑慧、廖昱琇、曾亞媛、張芩華、劉芝妤、凃宣羽、陳姿蓉、吳貞瑩、謝政勳、楊欣翰、鄭永發、蔡慧真、張正儀、楊子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秉鎰、段禾芸、陳慧如、黃清瑩、凃健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潘慧真、林資祥、吳柏松、郭芊均、林佳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歐華、胡惠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月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俊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宛容、張雅雯、林哲彬、鄭伊汝、鄭佳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馨頤、吳旭慈、曾兆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品瑩、吳佳怡、邱佩筠、楊凱棻、劉彥廷、蔡美華、鄭鈺勳、鄭莉君、林岳臻、吳如茵、李佳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俊翔、黃靖舜、鍾巧楨、周育萱、林建宏、蘇千芝、伍柏勳、詹英舜、蘇義凱、姜雅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柏年、林正富、高于涵、涂文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志成、許毓婷、蘇千惠、王映璇、楊仲傑、黃亭為、黃靖婷、陳孟偉、林采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郁升、陳姵如、高世緯、陳又新、張愷恬、賴政宏、黃泰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育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浚圻、簡祥存、曾建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雅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家偉、蘇文瑛、陳家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庭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奕翔、潘厚榮、呂睿庭、張正偉、徐若珣、張雅娟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黃宏諺、陳品君、賴建成、游靜妮、林信言、邱鵬璇、陳韋伶、葉大誠、彭雪芬、劉育昇、方信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劭燁、黃靖珣為檢察官,黃振城、廖志祥、吳惠娟、林世勛為試署檢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8年5月7日
任命蕭煥章為警監二階警察官,楊源明為警監一階警察官。
任命陳暉岳、李佳勳、簡連信、陳俊僥、李榮哲、張哲綱、鄭舜元、陳瑜軒、黃士賓、簡進忠、張志山、黃朝鍾、蔡方祐、莊佳霖、侯仕伯、林志堅、張漢章、林佳慶、柯奕戎、盧智勝、張筱筑、洪碧卿、龔婉玲、林信吉、王亞民、鄒青雲、林哲民、陳振智、陳炳宏、吳偉政、張令宇、廖婕妤、黃佳輝、陳雯柔、陳俞宏、邱國賓、林守賢、蘇倖儀、林昱宏、盧儀庭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張昱、賴岳良、李振州、黃翎、蘇邦宗、張育錆、陳峯鈺、蕭禪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高知淵、吳少閎、王廷禎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張瀚文、鄭志宇、陳信龍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連國延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蘇信榕、陳宏益、李鈞浩、陳育民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德展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許立澤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