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期:108年04月24日
號次:第7420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8年4月24日
華總一義字第10800040421號
茲增訂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二十一條之一、第七十條之一、第七十五條之一、第七十七條之一、第八十一條之一、第一百零五條之一、第一百零五條之二及第一百十二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十條、第十三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三條、第五十四條、第五十六條、第六十二條至第六十四條、第七十條、第七十六條、第八十一條、第八十九條、第九十條、第九十一條、第九十七條、第一百條、第一百零七條及第一百零八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衛生福利部部長 陳時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