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08年4月24日
華總一義字第10800041021號
茲修正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九十三條之一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
大陸委員會主任委員 陳明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