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08年1月16日
華總一義字第10800005221號
茲將「毒性化學物質管理法」名稱修正為「毒性及關注化學物質管理法」;並修正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蘇貞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