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08年1月9日
華總一義字第10800003851號
茲修正替代役實施條例第二十七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三條、第三十四條、第三十九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及第五十一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內政部部長 徐國勇
國防部部長 嚴德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