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期:107年12月05日
號次:第7395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7年11月27日
任命劉秉鑫為中央研究院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張雅玲為國家發展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林華玲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池玉蘭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潘麗馡為高雄榮民總醫院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
任命林鳳儀為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科長,丁仁後為審計部臺北市審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覆審室主任,吳政道為審計部交通建設審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科長,楊美冠為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處長,林佩怡為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科長。
任命楊詠舜、陳怡靜、鄒源洋、林京翰、顏竹均、林隆斌、張舜雲、李承恭、吳偉豪、張哲益、蔡宜潔、董耀翔、徐一平、詹庭筑、劉威志、陳依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宛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惟盛、李益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鎮維、林佑儒、王雅婷、韓鈺瑩、黃靖文、林彥伯、林奕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玉青、吳佳融、吳冠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方彬彬、許仕楓、劉興浪為臺灣高等法院法官兼庭長,翁金緞、丁振昌、吳勇輝、高榮宏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法官兼庭長,黃裕仁、陳學德、鍾貴堯、李進清、吳崇道、游秀雯、高增泓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王雅苑、曾鴻文為臺灣雲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楊國祥、黃蕙芳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康文毅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林恒祺為臺灣花蓮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俞秀美、張誌洋為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魏玉英為福建金門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長。
任命謝尚育、曾逸嫻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7年11月29日
任命賴淑華為新北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姚佩芬為臺北市立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林昆虎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溫仁助為臺北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吳政鴻為臺北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組主任。
任命柯炳如、林志忠、林秀梅、林美珠為南投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柳鳳英為臺東縣稅務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局長。
任命林美貞為嘉義市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曾毓傑、樓彥成、黃蕾、邱春榮、陳逸軒、李婉婷、許安琪、方美喻、林宜蓉、林佳瑜、劉斯彥、葉庭豪、林郅寰、林孟翰、王怡潔、賴佩伶、陳一欣、王昱升、黃志平、謝宗祐、松柏睿、陳育宏、吳欣樺、蔡興蘭、龎士鈞、蕭奕楓、傅瀞萱、陳治綸、蘇德聖、方斐仙、方奕勛、賴姿妤、洪偉傑、吳春勇、呂若榛、許晟愷、陳姿蓉、許廷瑋、周嘉祥、林珮玉、黃復為、陳昭融、陳定瑀、高平、陳旻辤、徐浩怡、林樂雅、徐明槿、武冠宇、高育林、江奕樵、林琬臻、楊玉華、蔡宗憲、洪雯君、劉希麟、鄭逸榛、許仁杰、林佳葆、錢浩瀚、宋玉菁、余明娟、張瑋鑫、陳俞臻、李點正、莊明珊、劉家成、蔡翼陽、白永慶、吳憶夢、賴奕璇、潘怡安、卓曉敏、林國泰、劉文棋、林盈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膺任、陳彥宇、蘇元德、賴建志、李梓柔、邱馨儀、王鈺靈、鄭禮衛、林芳儀、蘇筠、張雅雯、潘欣宜、張嘉紋、劉怡君、林詩函、曾旻惠、張育嘉、洪聖期、陳志睿、呂玫樺、黃子庭、林淑華、林傑、何丞占、葉昶辰、陳韻文、李逸堂、方宏祥、吳珮慈、何偲嘉、曾盈婷、周怡廷、杜鴻興、徐若剛、吳佳彥、李育菱、楊皓雯、王澤瑋、朱晉良、鄧育旻、陳琬菁、余幸穎、黃詩敏、連克、林志穎、黃克敏、林虢鋐、何雅琪、莊正浩、洪源孝、柯雯潔、張峻閔、吳育綺、連于珺、林文涵、呂岱霖、林家妤、楊妍蓁、王靜婷、陳苡寧、紀韋廷、翁佑甄、黃維珩、吳冠霖、許睿今、葉丹渝、邱鉅儒、林忻曄、吳胤宏、張琳、倪瑋成、林宇竹、魏偉哲、蔡佳妤、吳彥葶、陳政宇、鄭欣夷、鄧淳中、李庭瑜、喻月玲、張瑋芸、吳品勲、廖建倫、鄭鴻鈞、王士瑋、劉凱茹、孫鈞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永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玉怡、陳筠薇、歐麟軒、江志善、臧又萱、許欣惠、林雅婷、吳建志、梁啓光、陳靖弘、張華融、黃敬哲、陳弘錡、陳照枝、曾釋賢、李勝凱、陳嘉昌、游高晟、呂姵誼、江佳育、施誠浩、范師豪、韓孟辰、廖冠伍、黃貞毓、呂東浩、陳怡文、鄧宗瑋、邱福星、魏琦珊、林雅文、張家豐、盧芑樺、邱盛彥、吳直霖、黃怡蓉、楊翎虹、劉安娣、張淇凱、張廷駿、王鉦文、吳佳益、莊雅婷、許恒韶、翁晨暉、袁柏堯、張凱翔、黃詩珮、張容瑋、蕭雅方、陳佩萱、鄭哲安、林政璋、林冠瑛、王世豪、徐浩康、吳雅筑、呂承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佩怡、陳宣合、蔡汶芩、廖仁倫、劉冠佑、李逢茹、邱昀潔、黃執睿、江德淑、郭羿伶、吳唯瑄、洪俊彥、江容瑄、林志亮、蔡珮芸、楊贄熏、林誼柔、陳泱如、邱顯智、張仲萍、段昉芸、林易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憶珊、林倍夙、潘建億、陳宜貞、江思凱、葉育青、呂岳紘、楊淑閔、林靜君、石富維、陳俊誼、吳佩娟、張書猛、林佑丞、卓雅瑜、陳文信、廖紜瑩、鄭憶萱、楊勝安、陳暘閔、鄭慧勤、張家維、官沂鴻、黃冠鳳、蔡依珊、白芸瑋、陳如薇、洪晶薇、陳永瑜、林沛儒、葉宜秀、鄒亞儒、陳怡佩、楊永聚、黃紹宬、陸思穎、林憲同、林煒智、許仲亨、盧巧樺、吳建輝、曾佩鈺、徐子玉、黃昱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趙上瑩、葉又慈、李映萱、江麗妍、黃筠芳、陳柏亨、蘇航立、許曉鋒、盧紀儒、李雨璇、陳建中、鄭伃芬、莊詠翔、李宏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宇婷、黃雅楨、楊舒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志文、方昱程、陳慧珊、林政億、林瀚揚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怡貞、陳冠諠、黃盈慈、陳淑惠、徐啓仁、王登億、張欽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彭淑如、鄭心憶、周耀文、黃思瑋、蔡晟綸、黃敬文、賴宥閎、白崢仁、丁燕雀、李亭穎、廖捷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庭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博鈞、陳祈丞、李宗杰、紀沛甫、蔡佩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昀珊、廖玳湞、魏嘉柔、陳嘉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杜知宜、呂怡錚、邱樑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湯雅婷、陳怡蓁、薛欣達、呂映潔、馮志銘、李明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美靜、吳涼鈞、許哲誠、黃郁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鍾立群、楊騏駿、陳映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佩宜、林孟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詠倫、李宜蓁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7年11月29日
任命楊文林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7年12月4日
交通部部長吳宏謀,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主任委員林聰賢,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署長李應元,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7年12月4日生效。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