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07年11月7日
華總一義字第10700120581號
茲修正洗錢防制法第五條、第六條、第九條至第十一條、第十六條、第十七條、第二十二條及第二十三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法務部部長 蔡清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