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期:107年09月26日
號次:第7385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7年9月19日
任命鄭又慈、劉福昇、吳明峰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黃群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賴錫祿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羅東林區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葉修如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家畜衛生試驗所動物用藥品檢定分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分所長。
任命沈立忠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王風勝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謝美玲為中央選舉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莊國祥為中央選舉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羅敏蓉為司法院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嚴浩芬為法官學院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葉雅倫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公務員懲戒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張宏惠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公設辯護人,張寅煥為臺灣澎湖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公設辯護人。
任命陳怡君為考試院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黃振榮為考試院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
任命蘇瑞慧為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秘書,吳裕湘為監察院財政及經濟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秘書,魏嘉生為監察院內政及少數民族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秘書,劉文仕為監察院簡任第十四職等副秘書長。
任命陳建仲為審計部簡任第十職等審計,楊肇煌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
任命李杏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錦鳳、簡志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世亮、沈嘉峰、劉婉玉、黃家麟、陳哲偉、顏義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鑫楨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法官兼院長,吳明鴻為最高行政法院法官兼庭長。
任命黃梅月為公務員懲戒委員會委員。
任命石珉千、江宗祐、陳斐琪、饒佩妮、顏維助、柯伊伶、林銘宏為法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7年9月20日
任命包晃豪為新北市政府工務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馮兆麟為新北市政府養護工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祝惠美為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林煥淳為新北市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徐偵雄為新北市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洪信曾為新北市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世浩為臺北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廖秋芬為臺北市立陽明教養院簡任第十職等院長,羅克信為臺北翡翠水庫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許瑜玲為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邱英哲為桃園市政府建築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姜義坤為桃園市平鎮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任命沈德蘭為臺南市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郄爾敏、鄭介松為高雄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王世芳為高雄市政府簡任第十三職等副秘書長,王妙珍為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林志東為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董振南為嘉義縣議會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李殷明為屏東縣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王宣化、張伯瑋、陳穎錚、吳易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孟繁嫣、黃丞棠、蔡宜倫、黃志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名彪、李宜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欣婷、林建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郁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純如、林宏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忠諭、李正揚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鄧智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佳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冠臻、李雯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奕汝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