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07年6月6日
華總一義字第10700060041號
茲修正保險法第一百六十六條、第一百六十七條之一、第一百六十七條之四至第一百六十八條之一、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百六十九條之二、第一百七十條之一至第一百七十一條之一、第一百七十二條及第一百七十二條之二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顧立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