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史館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7年5月23日
發文字號:國審字第1071000691號
修正「國史館館藏史料文物借展作業要點」,並修正名稱為「國史館館藏檔案文物史料借展作業要點」,自即日生效。
附修正「國史館館藏檔案文物史料借展作業要點」[pdf]
館 長 吳密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