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07年1月31日
華總一義字第10700011031號
茲增訂信託業法第三條之一條文;並修正第四十八條至第四十八條之三及第五十八條之一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顧立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