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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委託私人辦理條例名稱修正為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並修正條文

公布日期:107年01月31日 號次:第7347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7年1月31日

華總一義字第10700011081號


茲將「公立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委託私人辦理條例」名稱修正為「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委託私人辦理實驗教育條例」[pdf];並修正條文,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賴清德

教育部部長 潘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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