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院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12月29日 發文字號:院台大二字第1060034641號 公布本院大法官議決釋字第759號解釋 附釋字第759號解釋[pdf]
院長 許 宗 力 司法院釋字第759號解釋 解釋文 (前)臺灣省自來水股份有限公司依(前)「臺灣地區省(市)營事業機構人員遴用暫行辦法」遴用之人員,依據「臺灣省政府所屬省營事業機構人員退休撫卹及資遣辦法」請求發給撫卹金發生爭議,其訴訟應由普通法院審判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