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府 令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8月30日
發文字號:華總法字第10610045460號
修正「中華民國總統府處務規程」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二條。
附修正「中華民國總統府處務規程」第九條、第十條、第十二條[pdf]
秘書長 吳釗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