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期:106年06月07日
號次:第7308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6月1日
任命蔡明彥為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6年6月5日生效。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6月1日
任命林安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陳敦娟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議。
任命詹素景為國史館主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蔡昇甫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黃秀美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洪忠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楊敏瑞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胡忠一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林鈴娜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鄭安秀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南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秘書,鍾瑞永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南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課長。
任命謝燕儒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毒物及化學物質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
任命林羲聖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劉萬基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劉建中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賴美雲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陳建宏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碧蓮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蕭隆淑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郭茂盛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屏東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袁圖強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板橋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
任命謝錦隆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簡任第十職等副研究員。
任命黃偉傑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羅友聰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職等視察,周文玲為行政院主計總處主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楊順成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二職等主計官。
任命白杰立為司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魏政雄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雷諶為銓敘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鄭淑芬為銓敘部簡任第十職等視察,謝瀛隆為銓敘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辜儀芳為銓敘部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朱韻雯、陳美杏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王文助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林世昌為審計部臺灣省屏東縣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課長,林錫國為審計部教育農林審計處簡任第十職等稽察兼科長,林明諭為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簡任第十職等稽察兼科長,林勝賢為審計部臺中市審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處長。
任命張雅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志祥、侯以涵、李秀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順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柏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怡君、蔡梅蓮、高文靜、柯凱騰、吳明蓉、吳秀治、陳昱霖、周素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拔群、邱筱涵、梁志偉、丁俞尹、鍾世芬、陳雅琪、許育菱、莊政達、薛侑倫、黃柏霖、林尚諭、李冠宜、黃湘瑩、陳苑文、陳薏伩、劉美香為法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6月1日
任命蔡茂埕、阮文杰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