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5月3日 華總一義字第10600053511號
茲修正票券金融管理法第二十六條及第六十六條條文[PDF],公布之。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 李瑞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