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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6年04月05日
號次:第7298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3月24日
特任楊國強為駐泰國大使。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外交部部長 李大維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3月24日
任命周文炳為內政部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饒志堅為內政部統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黃紹祥為內政部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張雯玲為外交部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柯淑玲為財政部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稽核,林世民為財政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宋秀玲為財政部賦稅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陳美琳、鄭金城為財政部高雄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張思敬為財政部北區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蘇栢玉為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澎湖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陳金標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副關務長,陳瑜朗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二職等關務監關務長,沈榮詳為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簡任第十二職等關務監關務長,陳依財為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簡任第十二職等關務監關務長。
任命任明坤為國立交通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戴麗華為國立東華大學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楊晏甄為國立臺灣戲曲學院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白昭豊為法務部廉政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楊秀滿為最高法院檢察署統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張美莉為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檢察署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王慧萍為經濟部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劉秉沅、詹正雄、黃志文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謝翰璋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陳秀女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員,林傳偉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基隆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分局長,許朝欽為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兼主任,羅守枝、陳人敬為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兼課長。
派徐正祥為經濟部工業局簡派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簡國基、溫嘉玉、蔡俊雄、鄭月娥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呂國臣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氣象預報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張昭芸、賴威伸為交通部運輸研究所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員,饒智平為交通部航港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劉志鴻為交通部航港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廖美娥為勞動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陳育偉為勞動部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林毓堂為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賈淑麗、羅素英為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林進盛為國立中正紀念堂管理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王雪燕為科技部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鍾文博為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陳明正、彭大明、張智綱、周順發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文玲、莊心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佳境、陳銘澤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錚怡、吳翠芳、洪健峰、林美秀、王慧鈴、江禕萍、林佳蓉、鄭央鄉、吳煒基、廖宗彥、溫文貴、曾生旺、黃綠堂、陳依萍、李文純、謝衛德、廖述崑、黃楹粢、廖珮妤、蕭麗薇、林秀珍、彭淑貞、黃玉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巽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阮麗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3月24日
任命林順家、李永癸為警監二階警察官,陳嘉昌為警監一階警察官。
任命蔡伯寬、陳毅盼、游登翔、吳秉叡、吳家宇、吳政倫、黃彥融、吳志宏、黃博琛、劉彥伯、鍾逸品、朱昱承、蔡名峻、黃泓祺、陳鼎喬、陳明勝、陳宥丞、孫琮益、蘇俊昇、蔡耀祥、林鼎軒、楊士霆、黃科翰、張雅昕、周宜瑩、何易軒、陳姸儒、林宜鋒、呂雅敏、胡雅涵、謝有容、洪子棠、顏慧宜、劉子豪、葉雅玲、楊玟錡、李政鴻、林子靖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3月27日
特派周志龍為106年第二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醫師考試分階段考試(第二階段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3月27日
特派李逸洋為106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暨普通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3月28日
任命郭宏榮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議。
任命張世瑛為國史館簡任第十一職等協修,許瑞浩為國史館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林永琳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蔡旻樺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陳永修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主任,曾福生、朱永桐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水產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蔡宜峯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花蓮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副場長。
任命許智倫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儲雯娣、宋欣真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盧柏州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魯仲尼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紀慧貞為蒙藏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秘書兼副處長。
任命劉純斌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李文樑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中部地區巡防局簡任第十職等隊長,盧公宇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洋巡防總局簡任第十職等技術監副組長。
任命梁長祥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酆世俊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虞思祖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中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陳公光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高復隨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竹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方矩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涂承澤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東農場簡任第十一職等場長。
任命林耀淦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
任命吳景輝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邱賜聰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任第十四職等副主任委員,劉文忠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局長,陳文泉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許碧蘭、陳憫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二職等主計官兼處長,阮靜如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謝俊科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吳丁宏、葉添福為公平交易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
任命杜曉萍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洪英釋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康進忠為司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江小慧為臺灣高等法院統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鄭育明為考選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黃俊才為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稽察兼課長,楊雅善為審計部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課長。
任命莫永榮為新北市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莊榮哲為新北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委員,李進欽為新北市政府勞動檢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廖文靜為臺北市青少年發展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林明寬為臺北市大安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許淑惠為臺北市政府法務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黃愛真為臺北市政府勞動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派江明宗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陳建崧為桃園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林世杰為桃園市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
任命黎素貞為桃園市議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廖健堯為臺中市政府水利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吳名彬為臺南市動物防疫保護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黃盟惠為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陳佩汝為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游淑惠為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呂莉莉為宜蘭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劉富美為宜蘭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陳家士為新竹縣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陳逸玲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江培根為彰化縣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王瑩琦為彰化縣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許美雪為屏東縣政府消防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江清華為臺東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曹振忠為花蓮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許明質為澎湖縣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蔡有忠為澎湖縣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高文石為澎湖縣政府公共車船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吳芯榆為嘉義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林忠毅、張瓊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瑀涵、鄭翠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億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秀玲、陳雯昭、翁碧蓮、吳美慧、蔡靜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明珠、林怡君、劉宜、謝佩芬、謝雪珍、傅菁萍、林晉佑、林軾勛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蔣偉莉、李章玫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黃崇瑋、陳昭男、鄭一帆、陳偉華、黃淑美、陳家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幼麗、邱益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勉樹、洪韶崢、孫國誠、游雅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魏啓玲、林文智、朱科安、簡苔芬、邱明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炫余、劉冠妤、莊雅欣、張淑媚、郭芳妙、呂瑞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翁作欣、張志邦、林資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魏福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朝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秀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輝煌、謝漢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文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才金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昱中、袁敏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曹常勳、林宜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進德、林勝驛、林長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彥文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法官兼院長。
任命周珮琦、黃麗玲、陳谷鴻、李音儀、洪毓良、吳宗航為法官,許峻彬、林昶燁、林翊臻、洪韻婷、梁世樺為候補法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6年3月28日
任命黃錫璋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邱晧純、張創雄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張擎文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莊靜雅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許瀚文、李瑞祥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黃威欽、吳庭瑋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蕭月綾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