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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5年12月21日
號次:第7279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12月14日
任命鄭信偉為內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蔡亦強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兼副組長。
任命韓志正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
任命吳慧燕、方國賢為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鄭錦德為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秘書,趙台安為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簡任第十職等技術監室主任,陳世鋒為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蔡玉梅為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簡任第十職等技術監稽核,林永昌、李天琪為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
任命王育群為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劉玉為國立中正大學簡任第十職等秘書,何主美為國立高雄應用科技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尤延熹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戴東麗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行政執行官兼組長,紀嘉真為法務部廉政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佘青樺為臺灣橋頭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
任命吳舜龍為交通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祁文中為交通部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陳康生為交通部政風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派伍育德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南部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副處長,黃奇偉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南部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戴雪詠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洪淑幸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吳紹開、陳登欽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陳濟民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方芷絮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田又安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洪世佑為國立臺灣博物館簡任第十二職等館長。
任命潘國才為國家發展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陳信揚為國家發展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張富林為國家發展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吳家林為國家發展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怡君為國家發展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高級分析師,謝焰盛為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姚辰蕙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金門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楊長政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板橋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呂媽定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岡山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趙宇新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雲林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劉德旺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東農場簡任第十職等副場長。
任命蔡金發為客家委員會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溫俊瑜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葉孟芬為桃園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吳財龍為金門縣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尤月亭、陳俊凱、黃舜國、蔡禮仰、李承漢、張加宜、邱光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名凱、張貴嵐、林巧奇、劉家佑、柯淑涓、李叔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元鈞、廖金隆、李玠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銘志、游紫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晏婷、何政擇、謝明惠、吳庭光、劉璧寧、陳佑怡、唐國薰、李麒民、劉威廷、洪子桓、黃裕榆、戴介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思瑩、陳甄雯、林婉真、楊姿筠、陳曉瑩、賴徐暉、周書瑜、張至和、宋孟純、林文凱、陳鴻樟、許晉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宜庭、楊惠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明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雅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毛太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勇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清鍾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心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君萍、楊芮甄、張瑀倩、蔡旻謙、李威、丁胤彭、徐明誼、張春蘭、傅月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振福、劉楚慧、陳佳定、楊承翰、鍾佩利、蘇順帆、林威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宜瑄、劉芳玟、吳亮穎、許雅婷、蔡馨慧、李孟樺、許家瑋、呂淑雲、謝宛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顏成全、郭忠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宏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育仁、潘星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哈嘉琪、曾志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江洲、羅雪萍、王惠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修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章秦瑋、林書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雅婷、李曉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文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睿虎、蔡芝螢、駱雪紅、林緯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純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雪紅、郭如雀、巫嘉耕、楊嘉誼、許凱婷、李育嶒、陳婉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昀莉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周家國、蔡裕仁、呂宗憲、熊瑞琳、賴杰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耀德為檢察官,盧奕、何金陞、郭智安、蕭仕庸、陳奕翔為候補檢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12月14日
任命林志宏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郭森永、郭士傑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林貞穎、陳胤霖、高景暉、吳文正、楊淵至、林明鋒、吳憲仁、劉晃伯、吳偉杰、陳勇伸、鄭聰賢、陳明昶、黃梓翔、李官派、陳泓達、王柏憲、林耀祺、孫若倫、鄭保成、黃正吉、張曉峰、劉東岳、蔡景雄、卓十如、蔡珠奇、溫明潔、林冠洲、劉佳育、楊世嘉、李育勳、陳名揚、侯宗佑、朱宏倫、蕭敏宏、黃祥傑、洪若勛、張明傑、林文秀、陳正義、陳穎儀、陳政佑、陳伸興、鍾政堂、陳志成、傅智暉、蕭堅志、邱嶢峰、韓孟麟、吳國忠、莊凱麟、賴明亮、廖健利、黃文通、呂明忠、林穎墩、傅傳輝、林偉民、簡正忠、王俊民、洪裕憲、陳錦杰、宋佩玲、吳宗翰、陳俊宏、曾景裕、李震峰、張殷肇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王建蒲、吳台林、林益晨、徐維揚、洪傑、蘇偉中、林汶峯、蔡承翰、林成佳、許嘉偉、王靈斌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蕭勝文、張雅鈞、邱銘祥、陳毅峰、郭逸佳、陳舒萍、郭信宏、黃霂凡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廖鈞禾、陳毅霖、顏佳民、謝佳修、邱上益、楊承祐、謝欣樺、蔡俊鴻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桐鈺、林冠良、陳冠仲、力順志、葉書宏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邱威翰、鄭于峻、范晉祥、林家暉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12月15日
任命李麗莉為立法院法制局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
任命鄧雅文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考試院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游義松為審計部簡任第十職等稽察,王文助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黃美蘭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邱燦興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廳長。
任命蘇福智為臺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葉庭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紀暘、饒家瑋、李奇樺、楊晏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孫庶鳳、林圓琴、林承臻、羅佳杰、汪政廷、張大千、張淑芳、王麗玲、方逸文、林佳潔、郭雅惠、黃建智、魏海帆、林文婷、何香樺、黃鈺婷、劉中平、楊喬語、洪宇璇、徐浩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美雲、黃昭程、陳泳志、周文郁、張智惟、謝清榮、陳鏡宇、林淑薇、高英銘、吳清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嘉璘、蔡佳玲、張涵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詩蘋為試署法官,劉承翰、徐啓惟、施志遠、廖建瑋、謝當颺、蔡政晏、郭韶旻、鍾晴、黃柏仁、顏代容、楊亞臻、江哲瑋、申惟中、林翠珊、周靖容、李怡靜為候補法官,陳宏瑋為法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