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公報查詢

公報內容

點閱數:1533
明令褒揚

公布日期:105年10月26日 號次:第7270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10月14日
華總二榮字第10500122600號

  立法院前立法委員林南生,惇德弘毅,訐直耿介。少歲失怙困蹇,勤敏克己。嗣措辦建築監造,竭力創業興家,懋績鴻開,卓然有成。期間黽勉修習,獲美國華盛頓州城市大學企管碩士學位,豐厚學養理識見聞,眷注社經政治議題,蹈厲奮發,精益求精。迭膺選第十二屆臺南市議員及副議長、第十屆臺灣省議員、第四、五、六屆立法委員,積極爭取民生預算,完善公共基礎建設,訏謨周至,惠及枌榆。公餘歷任臺南市退伍軍人協會理事長、臺南市火炬殘障勵進會榮譽會長暨臺南市家扶中心主任委員,復創設財團法人臺南市私立林仲衡榮民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與財團法人臺南市私立吳珍長老社會福利慈善事業基金會,持秉慈愛匡扶職志,協濟急難關懷救助,信義仁風,梓里芳傳。綜其生平,針砭時局-讜論宏聲振朝堂;鄉曲輸暖-樂善博施圖拯溺,誼行眾望,典範足欽。遽聞溘逝,軫悼殊深,應予明令褒揚,用示政府篤念碩才之至意。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返回頁面頂端
網站設計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