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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5年09月14日
號次:第7264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9月2日
特任唐鳳為行政院政務委員。
此令自中華民國105年10月1日生效。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9月2日
任命葉家瑜、黃女恩為內政部警政署刑事警察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兼科長,江永廷為內政部警政署警察機械修理廠簡任第十職等廠長。
任命馬鍾麟為外交部領事事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陳錦澤為財政部中區國稅局苗栗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宋汝堯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二職等關務監關務長。
任命羅淑惠為國立臺中科技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鍾家政為國立勤益科技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林豐材為法務部矯正署簡任第十職等視察,葉貞伶為法務部矯正署臺中女子監獄簡任第十一職等典獄長,張惠郎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法務部矯正署明德外役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典獄長,黃坤前為法務部矯正署屏東監獄簡任第十二職等典獄長,吳信彥為法務部矯正署基隆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典獄長,蔡景裕為法務部矯正署南投看守所簡任第十職等所長。
任命王美花為經濟部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陳愛蘭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蔡耿堯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何怡明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施麗麗為經濟部中小企業處簡任第十職等秘書,周國棟為經濟部礦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賴欽亮為經濟部礦務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兼組長。
任命張舜清為交通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張家豪為交通部航港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張敬昌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廖安定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陳俊言、胡忠一、謝勝信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黃金城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權理簡任第十四職等副主任委員,戴玉燕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蔡日耀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吳泗濱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林鈴娜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林美華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中區分署簡任第十職等副分署長,劉一新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業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主任,楊宏瑛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臺中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課長。
任命王宗曦為衛生福利部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劉先珉、林火土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陳榮信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楊駕人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陸人龍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竹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陳玉麒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詹光宇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中彰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王風勝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佳里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涂承澤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彰化農場簡任第十職等副場長,周玲玲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高雄榮民總醫院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張永瑞、胡中興、李振弘、陳仁宏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核能研究所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員。
任命江宗正、陳玉貞為考選部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委員,彭鴻章、楊天來為考選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
任命趙璟瑄為國家文官學院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楊增數為國家文官學院中區培訓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吳錦祥為審計部臺南市審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處長。
任命賴淑華、王秉晟為新北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劉宜玲為新北市政府經濟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汪禮國為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柯慶忠為新北市中和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任命陳學台為臺北市政府交通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常華珍為臺北市公共運輸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陳信良為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劉寧添、蔡培林為臺北市政府體育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范群彬為臺中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李孟諺為臺南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秘書長,鄒譽名為臺南市政府工務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陸映芬為高雄市政府財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素月為南投縣議會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周倍寬、林佳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孟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彥杰、莊惠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德弘、楊文玉、黃筱茹、江青澤、李玉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顏新羚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綺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原銘、邱儀文、許邦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靜惠、陳俞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歐淑秋、陳李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涵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齡儀、卓新棟、丁金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英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智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俊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金印、戴純萍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李家政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何霽豪、張顯光、張文權、李靜娟、魏郁蒨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冷岡樺、陳政維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李宏仁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許春雨、林晏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敏超為檢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9月2日
任命黃慶惠、劉祥浤、林炎田、張世淐、陳博珍為警監三階警察官,楊華中、李宏振、許坤田、廖國政、陳建民、鄭榮崑、梁仁輝、戴台捷、陳文龍、張明宗、陳建臻、方國璽、張昭陽、林培仁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王政恩、陳芊雯、黃雅如、謝尚樺、羅鈺婷、蔡麗賢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9月5日
追晉故陸軍中尉吳得瑋為陸軍上尉。
此令自中華民國105年8月18日生效。
總 統 蔡英文
行政院院長 林 全
國防部部長 馮世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