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公報查詢

公報內容

點閱數:3178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5年03月09日 號次:第7235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月26日

  特任林志嘉為立法院秘書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5年2月1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3月1日

  任命秦日新為外交部簡任第十四職等代表回部辦事,吳榮泉為駐加拿大簡任第十四職等大使。
  任命高季輝為財政部臺北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江小梅、張淑娟、葉明星、黃國平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副組長,陳木生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葉松茂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詹昭尊為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陳瑜朗為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簡任第十二職等關務監關務長,曾溫亮為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副關務長。
  任命徐健中為教育部統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許馨文為教育部體育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林哲宏為教育部體育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王漢忠為教育部體育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蔡素枝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國立虎尾科技大學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詹文福為國立臺南大學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簡文拱為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第二監獄簡任第十一職等典獄長。
  任命楊志清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倪士瑋、吳鉅生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洪一紳、邱美珠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黃信元為經濟部水利署中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林麗如為國立臺灣交響樂團簡任第十職等副團長。
  任命黃郁禎為科技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王儷珍為科技部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
  任命許淑真為新北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陳昌義為新北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姚佩芬為臺北市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林勳杰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北區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王秀玲為臺北市政府地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張慕貞為臺北市政府法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何修蘭為臺北市政府法務局簡任第十職等消費者保護官兼主任。
  派章台光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一職等總工程司,史敦仁、詹前祥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技正,何宗軒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正工程司,蕭永豐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熊啟中為桃園市政府交通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陳有政、范永澄為臺中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室主任,彭乾銘為臺中市議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秘書長,林耀城為臺中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林義雄為臺中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劉淑媚為臺中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組主任。
  任命林合勝為臺南市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李鐵橋為臺南市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陳明儷為嘉義縣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郭美峯為嘉義縣議會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曾淑芬為嘉義縣議會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楊慶哲為屏東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邱錦城為臺東縣議會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張文馨為臺東縣議會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李俊宏、林采萱、黃文鴻、鍾茂林、王昇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瓊慧、張立德、郭昭宜、潘朝祥、陳彥彰、鍾文榮、朱巧安、莊慧珠、洪美玉、李秋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景興、蔡孟宇、詹雅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晉華、范姜群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健明、林億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慈伶、陳涵、劉美芽、王然興、楊登福、邱佩君、邱雄裕、湯德誠、曾桂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順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顏木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煜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美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俊榮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李岱螢、姚燕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盧莊良、李蔚、費仲露、洪安隆、邱智顯、鄭邦莉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5年3月1日

  任命邱豐光為警監一階警察官。
  任命王昶源、柯文彬、陳育修、莊凡緯、蔡宜珊、林文中、歐存峰、廖育晟、江晧丞、黃心慧、王昱浩、許榮森、闕誠漢、洪崧文、李奕臻、邱彥儒、林詩純、李瑞婷、邱振庭、陳麒順、王鴻鈞、王瀞苡、黎勇良、孫得盛、陳瑞慶、許明鈞、陳羿甯、鄒佳淳、許豔河、陳志明、許紋庭、王萬華、陳俞文、賴建麟、顏哲男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張瓊云、張鎮麟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汪信辰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宋加慶、尤富寬、劉耕憲、蔡逢達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黃耀德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張善政
返回頁面頂端
網站設計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