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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4年11月11日
號次:第7219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10月30日
任命黃瑞呈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楊舜臣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羅仕郎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王德昀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人事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蔡英良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人事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劉偉琪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王遠遊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北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林高智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北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葉慶聰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花蓮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秦文臺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雲林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楊駕人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雲林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史台龍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佳里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李自斌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龍崎工廠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廠長。
任命謝政彥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
任命陳惠美為司法院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林玉凡為法官學院簡任第十職等導師,李懷臨為最高行政法院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王以凡為臺灣基隆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調查保護官。
任命張國欽為審計部高雄市審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處長,王瑩芬為審計部臺灣省新竹市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課長。
任命林岳勳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茹文為桃園市政府民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黃建華為桃園市政府地政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高鈺焜為桃園市政府地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黃文琦為桃園市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倪世齡為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曾能汀為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委員,莊世煌為臺中市政府研究發展考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許貴芳為臺中市政府勞工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黃士哲為臺中市政府交通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劉振村為臺中市潭子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任命李慧玲為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賴錫祿為宜蘭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長。
任命蔡和昌為彰化縣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洪瑞智為南投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洪麗芬為南投縣議會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翁坤樟為嘉義縣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黃緒信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嘉義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陳世保為金門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潘慧娟、余盈潔、楊凱傑、曾怡、黃慶銘、鄭皓中、湯偉志、簡錕榮、邵寶嬅、胡佩雯、卓宥瑄、周芷儀、陳律祺、劉彥彤、黃脩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采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育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麗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霈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麗娟、林映君、楊鈞宇、葉韋池、蕭易騰、何曉芸、劉鳳儀、馮馨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于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皓評、康富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素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連珮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依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惠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鈺珊、白豐碩、覃友聖、高禎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傅城亭、曾佳琪、陳映竹、王鈺鈞、李怡馨、顏雅惠、翁鈺婷、劉展嘉、張至銘、鄭郁亭、歐承翰、劉辰煜、梁貿安、郭炳宏、游婉婷、沈聖哲、張世樺、簡鈺晴、湯于瑩、許筑婷、藍郁欣、高魁宏、鍾子期、葉鴻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翊純、尤嘉琳、馮韻如、王惠瑩、李淑梅、吳宗憲、黃蕙心、蔡蕙如、陳郁涵、張家豪、吳思瑩、康展綺、林培涵、黃莉芳、陳怡吟、陳怡潔、曾琬茜、羅尹秀、余盈蓁、陳雅旻、陳佩微、黃怡華、唐福元、陳珈含、薛佳翎、李正賢、賴彥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孝萱、李芊邑、涂芳瑜、李明勳、楊之儀、郭姿佑、吳怡貞、陳民偉、柯沛萱、劉苡辰、沈家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珺涵、陳美華、吳晉鳴、吳沂玟、林滺柔、何孟純、陳彥任、蔡名曜、潘孟雨、賴怡如、蘇聖淳、金念萱、范盛發、游雅茹、江芊儒、彭佳誼、王馨敏、邵恆瑜、劉佳穎、董逸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宗田、尤靜慧、陳琬蓁、朱佩如、蔡譚雅、簡滄銘、鄭宥青、歐家瑜、蔡宜蓁、蔡滌塵、張棠銘、李依年、劉珈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姱嬋、許雅涵、陸文俊、李雅芬、陳琨焯、謝綸庭、郭泰億、吳毓茵、曾雯雯、佘怡盈、許憲豪、羅于雯、林奕嘉、陳婷、陳秀凌、陳智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至恒、何慕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書瑋、黃勝頂、高美齡、黃姵綺、周鈺銘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雅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丁依蓉、連韋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姿慧、張雅淑、吳鈺涵、蔡昀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文發、鄭詠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士軒、蔡嘉晉、蔡宜臻、梁義慶、賴昱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筱鈞、戴菀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盧虹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玳瑜、吳思澐、林世勲、盧昭君、蔡佳桓、陳盈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千瑩、林銘懋、施婷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芳敏、陳淑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仁松、陳賢慧、胡忠文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法官兼庭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11月2日
任命陳秀芳為內政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曾永光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賴建中為駐瓜地馬拉共和國簡任第十四職等大使,王建業為駐俄羅斯簡任第十四職等大使。
任命張數娟為財政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曾欲朋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胡為濬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主任,林堃龍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李宗勝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室主任,程寶華、賴明豪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陳金標、葉明星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連永杰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秘書,陳惠鈐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沈榮詳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副關務長,楊崇悟為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副關務長,許鈴敏、詹昭尊、葉永唐為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周金蓮為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戴淑鶯、張仕金為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許綉滿為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陳瑜朗為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副關務長,陳善助為財政部關務署高雄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秘書。
任命林堃龍為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葉永唐為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室主任。
任命李秉洲為教育部人事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陳怡秀為國立彰化師範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趙培虎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孫台祥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桃園國際航空站簡任第十職等組長,蔡宗穎、余曉鵬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袁星健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簡任第十職等塔臺長。
任命謝松熏為勞動部人事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王沬玉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陳潤秋為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梁克悌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紀東陽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楊婷媜為國立傳統藝術中心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周姮均、許涵綺、藍國安、趙郁婷、蔡金玲、王崇飛、翁千雯、楊雅琰、高堉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光旻、李昭儀、高仕軒、林郁潔、胡凱勝、沈恒伃、鄒輝麟、劉俊夆、郭政毅、金義增、吳羚菀、黃舜儀、李翁婷、李素慧、陳怡蓁、施佩宜、鍾佩璇、陳禹仲、江雅嵐、周慧穎、陳胤安、黃雅雯、吳學瑋、蕭靜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一忠、蕭銓聖、黃明典、童泰豪、連國智、林雅卿、蔡承庭、林佳正、蔡孟廷、張書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俊彥、戴郁蓉、陳昱安、楊素娥、鍾舜丞、蔡耀賢、張淑華、方文毅、張明羽、許玉琴、黃健義、李建鋒、謝明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婷、邱韻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雅婷、李均浩、黃奕瑄、琪雅、游韻真、王耘、徐向慧、邱品傑、沈佩瑩、林耘樞、陳卓士、吳佩樺、黃國棟、何承穎、張于田、林聖儒、李幸諭、廖智強、蔡聿雯、劉柏呈、馮文嘉、藍婉如、徐念涵、黃彥銘、林德銘、林宏昇、陶昱均、陳雅智、柯志揚、陳映瑄、郭怡妗、賴逸琳、張毓芹、洪芳璧、廖虹惠、李筱婷、李姿萱、潘姿妤、張智傑、陳昌煜、陳亮樺、吳憶綺、陳桂美、廖雪莉、陳秋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心揚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濰庭、莊承豫、余佩珊、歐德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固明、尚慶玲、廖佳惠、張鴻福、王文貞、蔡佳靜、游家明、陳若溱、蔡聰穎、楊進興、陳士棟、徐瑋辰、程湘凌、劉永高、黃郁驊、許建榮、簡明逵、賈士卜、顏碩韋、楊介雯、廖梨妏、許雁茹、林倢伃、鄧建勳、徐子婷、彭思瑋、蔣筱郁、朱書賢、林敬淳、田馨文、蔡欣怡、陳壽全、王義明、蔡美麗、陳貴英、顏昭娥、呂有宗、羅克強、曾裕文、李貞儀、蔡佩璇、潘迎潔、胡喬睿、吳浩偉、張立群、張賢臣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李憲宗、李炎潤、彭志豪、曾顯誌、潘峰、凃民芳、李侑穎、洪健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哲嘉、白勝文、何珩禎、廖舒屏、楊景婷為檢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11月2日
任命黃勝源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吳品萱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11月3日
任命李民實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陳文瑛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林國清為內政部警政署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林興春為內政部移民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張文昌為財政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林炤宏為財政部關務署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主任,戴永強、羅文禎、陳木生、鄭雪芹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羅育華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謝安翔為財政部國有財產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黃雯玲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馬湘萍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王明源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吳正煌為教育部青年發展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任明坤為國立體育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王本賢為國立屏東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劉英秀為法務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曾琡芬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沈坤旺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新竹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分局長,呂茂昌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專利高級審查官兼科長,柳素芬為經濟部智慧財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黃維琛為勞動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楊秀惠為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廖運源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汪佳政為國立臺灣美術館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賴宇亭為科技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
派吳啟文為科技部簡派第十一職等高級分析師。
任命倪明為國家發展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邱菊梅為國家發展委員會檔案管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李元威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屏東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史浩誠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屏東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曾竹生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東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趙宇新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澎湖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戴家興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澎湖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陳敦華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桃園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
任命詹文旭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徐香蘭為司法院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賴芳燕為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郭淑雯為新北市政府財政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王徵文為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張新福為桃園市政府交通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呂秀琴為桃園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王麗娟為桃園市政府文化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林靜茹為桃園市政府法務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李素華為桃園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沈紹蘋為雲林縣議會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許啟川為澎湖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鍾清雲、翁上閔、王米津、林玔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芳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旗勝、林佳威、顏宏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于萱、易至中、吳毓文、蔡帛軒、謝介恆、林桂忠、江思穎、邱迺軒、趙士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祐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哲瑋、莊京儒、陳奕霖、陳韋伶、陳柏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穎蓉、鄭嘉華、陳姱蓁、陳雅萍、郭柏顯、張瑞顯、許國騰、王孜真、胡孟凱、莊沛樺、黃郁家、許昕媛、張子智、王立文、賴思羽、葉民煉、連婉廷、劉錚錚、陳慧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孫昕希、徐永辰、宋佩芸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郁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朱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以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純哲、吳成芬、黃家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詠光、謝長愷、吳宇翔、黃書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鍾明煇、陳佩玲、洪士芳、楊宗翰、詹娟茹、陳香吟、張佳瑋、邱智偉、蔡承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志麟、黃翊宸、林旻璋、張家誠、郭振志、廖家毅、孫偉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卿如、張育瑄、鍾玉琦、周怡平、邱婕閩、鍾美儀、黃慶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倩怡、葉勁宏、鄭星山、張彥仁、陳盈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方建翔、蔡韻涵、周晏任、廖竹鈞、邱鈺婷、許曼真、謝寶卿、何欣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怡曄、方佩玟、謝佩君、李姿慧、詹佳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祐銘、李威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佩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邱湘瓖、鄭婷婷、廖敏孜、孫琡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函韻、許冠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淑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傅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盈凱、石家銘、楊竣棓、朱正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鈞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素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汪吉昌、羅聲晴、林怡君、蕭瑤、任芸慧、劉怡君、謝欣妤、毛兆森、蘇珮珊、施麗矾、謝青悅、莊欣蓉、黃建銘、陳冠榮、呂佩璇、劉霆琪、莊曙瑞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陳鼎文、陳明煌、黃日宏、陳乙君、陳冠全、鄭楷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戚瑛瑛、陳立興、陳隆翔、李秀玲、傅克強、劉欣雅為檢察官。
任命李文娟為法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11月4日
任命蔡炳坤為文化部政務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