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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令褒揚

公布日期:104年09月09日 號次:第7210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9月1日
華總二榮字第10400102210號

  前空軍總司令部後勤署上校李繼賢,恢奇朗暢,鯁亮端宜。蘆溝橋事起,倭人交侵,立意請纓行伍,矢誓書生報國,卒業中央軍校;爰以凌雲壯心,續入空軍官校,砥淬堅白,義無旋踵。結訓後分派擔任中美混合團(飛虎隊)第五大隊第二十六中隊飛行官,持秉湛精飛航技藝,躬身多項型機換裝,出膺重寄,彌彰智勇。首執「駝峰航線」接機任務,跨越喜馬拉雅山脈,允為世界航空史暨軍事史上最艱險航線,控阨蹈危,謨慮攄略;鋒鏑浴血,邦家是託。抗戰後期,參與湘西會戰,銜命出擊五十餘次,逆襲日軍於強弩之末;剿匪伊始,迭預雷溪鐵橋、湘潭機場、膠濟、魯南、膠東暨魯省諸戰役,承奉馳援十數來回,遏阻赤氛於河海之濱,安攘護土,戡亂蕩寇;飛將虎旅,鐵翼鷹揚。曾獲頒國內多項勳獎章暨美國航空獎章、優異飛行十字勳章等殊譽,旂常懋著,身退有榮。綜其生平,振華夏之聲威,成先軫之勳業,猷為志績,英風偉烈;燕然勒石,貽範今古。遽聞期頤殂落,悼念曷勝,應予明令褒揚,用示政府崇禮忠藎之至意。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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