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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4年07月15日
號次:第7202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7月8日
任命林菁為臺北市內湖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蕭君杰為臺北市政府觀光傳播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楊麗萍為臺北市政府法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消費者保護官。
派劉安德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中區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總工程司。
任命盧維屏為桃園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秘書長,楊文志為桃園市政府衛生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德興為桃園市議會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陳明儷為嘉義縣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張雅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美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月霞、許淑玲、袁煜青、黃巧欣、陳妙恩、蘇冠宇、黃國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彭信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曉菁、張淑梅、閻玉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圳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丁佩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姿廷、馮佳福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鄭凱元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7月8日
任命莊錦智、陳宗棋、王全萬、劉家宏、莊志偉、郭澤民、王欽楷、許家華、陳偉博、郭耀仁、李翰政、黃章瑋、蘇宜卉、何昱礽、許添貴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冠瑋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鍾凱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7月9日
任命高文婷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林世民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鄭力城、鄧盛平、周學佑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陳執中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莊麗馨為外交部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丘高偉為駐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簡任第十三職等大使,高泉金為駐斐濟簡任第十三職等大使,何建功為駐聖多美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國簡任第十四職等大使,陳忠為駐南非簡任第十四職等大使,李傳通為駐吉里巴斯共和國簡任第十四職等大使。
任命陳富玉為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陳木榮為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簡任第十職等技術監室主任,李錦文為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林志茂為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劉明珠、盧守為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副關務長,李海雲為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
任命陳淑美為國立中正大學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李克成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委員,陳國清、邸志達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戴杰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秘書,鄭義騰、劉明彰為法務部矯正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郭鴻文為法務部矯正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黃俊棠為法務部矯正署臺北監獄簡任第十二職等典獄長,陳文正為法務部矯正署嘉義監獄簡任第十二職等典獄長,莊能杰為法務部矯正署高雄第二監獄簡任第十一職等典獄長,葉貞伶為法務部矯正署高雄女子監獄簡任第十一職等典獄長,葛煌明為法務部矯正署自強外役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典獄長,陳金峰為法務部矯正署金門監獄簡任第十職等典獄長,蘇慶榮為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看守所簡任第十職等所長,葉漢潼為法務部矯正署臺南看守所簡任第十一職等所長,熊台武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法務部矯正署臺南少年觀護所簡任第十職等所長。
任命鄭鑫宏為福建連江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長。
任命傅慧芝、陳毓雯為勞動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施淑惠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吳維勳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張偉顗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許碧如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王寰峯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梁清秩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職等副大隊長。
任命林旭彥為文化部文化資產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威豪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王允中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朱錫勇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中部地區巡防局簡任第十職等隊長。
任命翟永正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白河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一職等副主任,朱嘉義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南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宋宜敏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張炳文為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退除役官兵職業訓練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
任命劉文忠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陳文泉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放射性物料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許淑芬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職等高級分析師。
任命王士聖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胡祖舜為公平交易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鄭家麟為公平交易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江金忠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調查保護官,劉如蓉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調查保護官。
派江富志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中部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主任工程司。
任命許滄熙、陳佳雯、謝孟曇、陳映如、陳偉德、陳詣韌、蔡佳育、徐郁文、陳佩君、吳沂姍、吳嫈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蔣禮豪、蔡淑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榮昌、林明賢、李文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秀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惟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婉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典松、郭惠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雅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素儀、簡元勝、蕭帆凱、陳紀均、張郁人、葉佳妮、吳宗憲、侯政宏、周佳樺、陳旂瑩、劉怡伶、李怡萱、徐斐南、劉世煌、郭瑋、梁芬慈、莊崴琳、廖郁欣、廖青原、王培昱、鐘季汝、張庭豪、謝泯琪、黃信憲、李佳隆、曾顯棠、陳怡婷、李萬金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王奕昇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蕭忠原、李榮榤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林家弘、顏金印、劉佳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國隆為候補法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7月9日
任命謝武勲、李曉慧、鄭伃眞、林榮地、周致瑋、李治頡、李忠信、曾一凡、曾國書、陳閔皇、何明憲、葉承蔚、孫英哲、林曉雯、劉曜禎、吳聖偉、張雅雯、顏秋萍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正辰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