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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4年05月13日 號次:第7193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5月4日

  任命趙克達為國家安全會議副秘書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4年5月20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5月4日

  任命許文壽為外交部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葉延芳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財政部關務署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副組長,馬幼竹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二職等關務監關務長,吳挺海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劉聰明為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組長,葉雪妙為財政部關務署臺北關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
  任命郭工賓為國家教育研究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副院長,楊玉惠為國立臺灣圖書館簡任第十二職等館長,陳泰吉為國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徐宗鴻為國立臺灣戲曲學院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澤民為法務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許嘉玲為經濟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傅偉祥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簡振源為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局長。
  任命湯文琦為交通部觀光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黃小娟為交通部航港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饒智平為交通部航港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張家豪為交通部航港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李松林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蔡淑鈴為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
  任命莊志峰為科技部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方銜韻、蔡彥哲、陳佑達、廖予中、謝師誠、黃紹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戴友群、吳侃翔、蘇醒文、劉尚儒、張琇文、高珦曦、林盈潔、吳嘉慧、許珺涵、李蕙安、李玟儀、蘇郁涵、何文章、江鏽欣、李旼翰、葉家凱、陳怡伶、周志堅、張慶安、許元和、李宗一、鄭素英、吳婉真、蔡佩蓉、林桑妤、鄭淑嬌、陳秋玉、劉淑華、蘇莉淳、黃依雯、施玫吟、蔡佳恬、吳嘉純、蕭靖樺、林芳微、陳姮夙、江思瑩、高韶英、許美惠、林秀娟、余建興、沈香吟、蔡育婕、郭伊庭、周小園、謝薰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馮天怡、高慧芸、邱依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筱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文彬、蔡易達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陳建安、李南毅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蔡延連、林玟廷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劉靜芬、林志賢、蔡莉娟、尤思樺、陳惠雯、李世志、陶權弘、蘇玲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啟章為檢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5月4日

  任命王森瑒、李金龍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林筱雯、蔡佳雯、薛聿貝、李昂、馬翊晟、童宇昇、楊謦豪、王碩賢、余俊霆、蘇建融、賴彥廷、王郁博、謝詠濬、黃國龍、劉哲文、林家聖、張宇欣、陳佳良、蔡皓宇、鄭文傑、李立揚、高煌銘、賴啟明、陳泰夆、吳正杰、郭有志、康宗平、丘易達、葉麗秋、鄭博文、余明展、黃貞融、蔡翔閔、黃真、秦信華、王正材、毛志生、陳芷涵、魏妤庭、陳琮諺、謝一帆、許興德、廖敏堯、黃俊賢、程惟智、陳立修、張浩天、黃信衡、韓世強、方智遠、阮證維、徐光瑋、李悅瑄、簡伶禎、黃柏儫、三政康、謝東昇、柯京戰、許惠雅、姚驎格、林松仟、張峯茂、杜浚凱、陳育輝、洪鈺華、劉學文、郭耀文、吳亦舜、曾育德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5月5日

  任命劉志傑為總統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邱慧燕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視察,張賜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鍾宇章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黃克忠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李玉惠為行政院主計總處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林秀燕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施欣蘋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劉瑞祥、洪淑幸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王一中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施佩瑩為國立故宮博物院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李滿治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施瓊華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陳開元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廖家群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吳聲舜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分場長,巫嘉昌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茶業改良場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課長。
  任命羅天健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曾麗萍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奕卉為立法院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編審。
  任命尹維治為監察院政風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胡德政為審計部臺灣省基隆市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課長,張志乾為審計部福建省金門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謝文光為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覆審室主任,錢震球、許美鈴為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科長,洪平貴為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處,陳全官為審計部桃園市審計處簡任第十職等稽察兼科長。
  任命李惠裕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黃治峯為臺北市政府工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張剛維為臺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劉得堅為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派王怡仁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蔣偉民為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魏念銘為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李玟為新北市政府農業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汪禮國為新北市政府城鄉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王敏治為新北市政府都市更新處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
  任命陳世偉為桃園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蔡麗娟、林茂山為桃園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莊賢勝、徐喜廷為桃園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林鵬翔、陳增祥、周崇聖、涂淳惠為桃園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于建國為桃園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邱俊銘為桃園市政府簡任第十三職等副秘書長,蔡宗烈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桃園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黃建華、何明光為桃園市政府地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蔡金鐘為桃園市政府地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高鈺焜為桃園市政府地政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沈自力為為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藍東茂為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周素英為桃園市政府地方稅務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黃穗鵬為桃園市政府都市發展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許春梅為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林育鴻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江俊良為臺中市政府交通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王志平為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劉一娟為高雄市政府消防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杜國忠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陸正威為南投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賴坤山為嘉義市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馬興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嘉玲、王之瀚、張婷琬、吳泰成、温永鑫、王柏凱、陳世宗、徐銘鴻、黃教維、張廷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馮上爚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孟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素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石佳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瑞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佩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世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琮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俊雄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惠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嘉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連家和、郭武勳、蘇倍以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李明錡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林正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張翠真、陳家倫為薦派公務人員。
  任命邱李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麗芬、王品惠、張志偉、李俊彬、陳鈺雯為法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5月5日

  任命李文杰、林廷翰、陳子喬、顏柏豪、李珈泓、蘇揚庭、許乃文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顏辛竹、蔡仁鑫、陳奕丞、廖昱禎、謝武宜、蕭煒翰、劉己立、陳孟頤、李昂鍵、王晨帆、許凱婷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佳得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張信發、張藝麒、陳韋翔、楊勝偉、黃啟彰、陳建良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吳志男、巫聯邦、黃仁志、董宗翰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戴景星、鄭鈞鴻、李逸鎮、藍聖傑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蔡孟璋、李子毓、詹智茗、蔡哲安、任若男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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