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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4年01月21日
號次:第7177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1月12日
任命趙麗卿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三職等顧問。
任命陳光燿為內政部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曾大仁為內政部營建署簡任第十三職等署長。
任命許金川為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張志龍為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高級分析師,林芳如為財政部財政資訊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賴文淨、林琴珠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王鳳鶯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陳文龍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曾鈞敏為經濟部水利署第十河川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局長。
任命林大偉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氣象儀器檢校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
任命郭國龍為衛生福利部東區老人之家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王寰峯、柯靜芬、許昭純、吳智文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詹麗蓉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吳和生、巫坤彬、楊世仰、林明誠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陳建源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田基武為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高育麟為勞動部勞工保險局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程泰運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分署長,柯秀燕為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高屏澎東分署簡任第十職等副分署長,蔡衷淳為勞動部勞動基金運用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王紹祖為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蔡正桐、蔡文彬、黃茂裕為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謝英文、李柏昌為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薛宏榮為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
任命游靜秋為科技部新竹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陳郁良、殷慧婷、曾榮傑、沈俊宏、陳柏嶂、李信昌為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官嘉明為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蘇永富為科技部南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張獻文、王美斯、陳志剛、陳志勝、張培治、陳淑玲、楊統智、簡源達、黃慧欣、鍾秀燕、王昭進、廖繼發、李益昇、杜台虎、張子榮、鮑靜娜、黃林竣、林晉裕、黃惠絹、吳曉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慧君、江佑婷、吳意白、沈虹慧、楊雅靖、俞哲民、張喬翔、林育慧、陳瑩甄、林素秋、張瑛玿、徐美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美燕、段生笙、周淑君、曾瑞春、許鴻霞、柯淑純、楊淑芬、董怡萍、馬玉珍、李雅婷、黃文祥、呂鳳珠、楊素青、黎娉婷、林惠美、李立方、林采螢、楊肅輝、吳秀明、黎嬌妹、林欣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鍵融、曾謝秋霞、王復民、許世昌、李建毅、陳詩温、沈少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淑華、邱秀蘭、吳幸珊、侯佳吟、邱法忠、王宗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古淑如、施柱、郭瑩如、王瓊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銘秀、李沛融、徐双興、黃郁玲、于浩倩、張雅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宏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鴻嫻、林佩虹、翁月雪、朱淑棉、簡美、羅子筑、吳明娟、林燕妮、丁希如、劉貞志、莊紓綾、戴淑婷、陳冠燕、黃祺嵐、魏志良、陳慧芝、林淑品、葉恬、林瑞萍、陳學裕、邱金玉、鄭宇鈞、許美雅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1月12日
任命辛濟國、費德良、張澤銘、徐彰慎、廖芳霆、陳彥宏、謝宜君、尹吉利、陳啓明、趙義正、彭志鳴、雷春星、盧思佳、黃德麒、莊宏億、王景民、林俊榮、林佑璁、吳信輝、莊清池、李碩斌、林家賢、徐萬丈、黃廣平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1月13日
交通部部長葉匡時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4年1月13日
任命陳美珠為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主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許智倫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王明輝、黃鴻基、呂永益為高雄榮民總醫院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薛文通為高雄榮民總醫院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周曉梅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陳俊言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
任命黃順意為客家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吳婉泠為臺北市政府秘書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郭孟融為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李麗珠為臺北市政府文化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陳大田為臺中市政府建設局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陳政良為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林敏棋為臺中市政府文化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黃盟惠為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詔慶、張國基、劉坤松、黃耀南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陸正威為南投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王忠群為澎湖縣議會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范純臣、李惠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麗卿、謝佳慶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魏尚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瑋倫、洪憶、許釤鳳、鄭麗珠、陳姿樺、陳安寶、蘇俊琦、曹瓊文、于春華、林千郁、陳政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靖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淑華、鐘文妤、黃思聰、楊梨蘭、洪裕芳、廖碧桃、李童玉、蔡月媚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雅慧、傅美惠、林佳華、吳秋芬、鍾佩穎、楊幸僖、陳仕華、李靜馥、李唯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趙溪涼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簡毓蟬、郭惠卿、李政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莉棋、黃明華、李進利、高慧容、李昆憲、蔡宜靜、洪麗蘭、史健華、陳貴惠、陳淑媛、陳佳欣、許碧修、黃政衛、張嘉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寶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國興、連廷芳、陳文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舒婷、沈嘉霓、李月珠、陳昭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雪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淑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再福、林詩淳、梁雅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潘育英、葉雙桃、李素卿、林美玲、黃光福、王義羣、孫慧婷、高強生、陳惠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游惠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昀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麗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介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其春、劉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詹婉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玉琦、李姝蒓為法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毛治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