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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3年09月10日
號次:第7157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8月29日
特任李繼玄為考試院秘書長,董保城為考選部部長,張哲琛為銓敘部部長,蔡璧煌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主任委員。
任命邱華君為考選部政務次長,吳聰成為銓敘部政務次長,李嵩賢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副主任委員。
此令自中華民國103年9月1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9月1日
任命羅幸榮、陳曉鈴為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林秀燕為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柯綉絹為財政部國庫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陳文進為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
任命朱玉葉為教育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曾聰邦為國立臺灣科學教育館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呂重明為國立臺灣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陳珮烝為國立臺灣藝術大學主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黃鴛鴦為國立金門大學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邱銘堂、劉英秀為法務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羅進明為法務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周榮耀、袁陟岡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職等督察,喬台生、蒲長恩、高家文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張台立、徐德仁、羅永豐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隋治平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職等秘書,高國銓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游澄鏵、任貴清、潘國榮、蔡新堯為法務部調查局臺灣省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蔡承澍為法務部調查局臺灣省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督察,楊興義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駱光裕為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黃廸熹為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萬家佛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劉宗南為法務部調查局福建省調查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王秀月為最高法院檢察署統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余金月為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檢察署統計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郭阿梅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洪權修為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韓振華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何淑萍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許奎琳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派胡同祝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捷運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郁正芬為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劉芳銘為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
任命鄧美容為文化部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林華慶為國立臺灣博物館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館長。
任命石發基、劉傳名、王厚偉、孫碧霞為勞動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廖美娥為勞動部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鍾錦季為勞動部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秘書,王厚誠為勞動部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郭芳煜為勞動部簡任第十四職等常務次長,江中義為勞動部職業安全衛生署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呂怡穎、林坤政、鍾竑和、陳修身、鄭有文、洪麗香、方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志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宛葶、廖承賦、楊奇峻、陳奇鈞、陳品芳、謝孟麟、巫奇頴、陳逸紋、詹佳佩、吳俊平、許閔傑、蔡孟珊、黃詩芸、徐引柔、游雯惠、劉姿伶、陳鶴儀、陳冠銘、蘇冠彰、陳思翰、王志軒、林易萱、蔣祖茜、江兆偉、鄭鈺諠、林慧君、李玟錡、邱嘉威、羅永典、蔡政哲、王辰輔、余雁翔、洪暐翔、黃厚棨、周冠汝、劉葳庭、謝宜臻、歐陽裔姍、黃逸華、陳柏宏、高誠隆、林采薇、伍維鐸、彭昭文、張堡盛、蘇鴻安、黃舒偉、陳永捷、王郁勝、林亦杰、林沂臻、江尚峯、李依婷、黃柏翰、郭倇伃、劉哲宇、廖堅宏、林柏彥、葉千如、陳怡蓁、廖怡茜、陳伯瑞、黃俊翰、許峻銘、盛子恩、王褣喬、林長慶、江珮琪、沈沛瑩、張書瑜、黃巧如、張家豪、廖苑如、林育模、張育誠、古念哲、洪菽鴻、鄭傑文、洪涵薇、林志峰、方璿堯、林建智、林盈良、林鈺統、鄭力文、葉繕銘、柯廷諺、劉凱平、張雅鈞、陳銘邦、黃俞榮、陳郁佳、江文豐、蔡明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惠婷、莊倍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麗雅、黃淑妮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李淑媛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9月1日
任命魏正卓、黃冠仁、施佑樺、張程凱、柯杰男、陳昶銘、蔡逸翰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