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日期:103年07月23日
號次:第7150號
國史館 公告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7月14日
發文字號:國秘字第1030002473號
主旨:預告修正「國史館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第三條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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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行政程序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第二項及第一百五十四條第一項。
公告事項:
一、修正機關:國史館。
二、修正依據:規費法第十條。
三、「國史館提供政府資訊收費標準」第三條附表修正草案如附件,另登載於國史館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www.drnh.gov.tw/)「訊息及服務」-「公告事項」網頁。
四、對於公告內容有任何意見或修正建議者,請於本公告刊登總統府公報之日起七日內陳述意見或洽詢:
(一)承辦單位:國史館秘書處。
(二)地址:臺北市中正區長沙街一段2號。
(三)電話:(02)23161063。
(四)電子郵件:97257013@drnh.gov.tw。
(五)聯絡人:范清益。
館 長 呂芳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