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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3年07月23日
號次:第7150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7月17日
教育部部長蔣偉寧、教育部政務次長黃碧端已准辭職,均應予免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7月17日
考試院第十一屆考試委員胡幼圃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3年8月1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7月17日
任命呂素珍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黃凱苹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許耕維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杜文珍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傅學理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黃琮祺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黃麟倫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司法院人事處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陳雪芬為臺灣嘉義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陳思帆、李殷君、藍家偉、賴武志為法官。
任命方定安為臺北市都市更新處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
任命謝俊隆為新北市政府市場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派何湘麟為新北市政府捷運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總工程司。
任命魏大木為彰化縣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黃耀南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消費者保護官。
任命黃種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純慧、黃立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學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永瑞、林庭君、吳秋鳳、葉心緹、林維紫、塗嬿繻、楊宏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秋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杜英豪、黃致遠、潘柏君、黃昱嘉、林哲旭、黃曉芬、謝美瑞、邱麗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耿禎、許哲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浩銘、練秀怡、簡志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全宸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恢進、洪怡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寶州、劉宗鑫、徐雪茹、林幸璇、許靖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鄭智銘、葉燿墩、林郁璇、張嘉松、胡榮豐、張壯習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3年7月17日
任命吳明樺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