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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2年08月07日 號次:第7098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7月30日

  任命張芬芬為總統府簡任第十四職等局長。
  任命陳婌珍為中央研究院簡任第十職等編審。
  任命吳明機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三職等顧問,周必修為行政院簡任第十職等參議,陳春榮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謝建財為行政院政風處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
  任命顏國裕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鈴玉、莊雄鈞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高級分析師,鄭淑芳、周文玲、謝仁弘、吳鈞富、薛月對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陳幸敏、曾雪雅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許一娟為行政院主計總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王俊傑為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中部科學工業園區管理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李秋嬿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統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夏榮生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林傳琦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莊耿彰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業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兼系主任。
  任命陳信凱、黃秋葉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公設辯護人,伍正嫻為臺灣臺東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呂明珠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陳淑君為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黃秀琴為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張耘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敏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桂麗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美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怡蓁、李丁安、莊斯涵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家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文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淑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7月31日

  國防部部長高華柱,僑務委員會委員長吳英毅,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陳裕璋,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曾金陵,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孫大川(Paelabang danapan),已准辭職;行政院政務委員兼福建省政府委員並為主席陳士魁,國防部副部長楊念祖,財政部政務次長曾銘宗,另有任用;均應予免職。
  特任馮燕為行政院政務委員,楊念祖為國防部部長,陳士魁為僑務委員會委員長,曾銘宗為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董翔龍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主任委員,林江義(Mayaw.Dongi)為行政院原住民族委員會主任委員。
  特任行政院政務委員兼蒙藏委員會委員長羅瑩雪兼福建省政府委員並為主席。
  此令均自中華民國102年8月1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7月31日

  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司令海軍二級上將董翔龍,已准退伍;國防部參謀本部副參謀總長兼執行官海軍二級上將陳永康,國防部參謀本部副參謀總長陸軍二級上將嚴德發,另有任用;均應予免職。
  特任海軍二級上將陳永康為國防部海軍司令部司令,陸軍二級上將嚴德發為國防部參謀本部副參謀總長兼執行官。
  此令均自中華民國102年8月1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國防部部長 高華柱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7月31日

  任命顏淑每、黃啟修為臺灣省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組長。
  任命林菁為臺北市政府民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張烱彥為臺北市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有政為臺中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洪文露為臺中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林志東為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簡任第十職等總工程司。
  任命劉志清為桃園縣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顧問。
  任命蔡志瑋、王憶菁、詹千靚、陳莉菁、詹加欣、楊士儀、陳志成、蔡明恭、施孝斌、詹凱翔、蘇國銘、溫瑞芳、林哲民、李進元、鄭晉宇、張宸、黃仲平、賴雅雯、謝政宏、陳家星、周怡岑、王威立、曾冠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慧婷、洪玉池、鄭建泓、宋竹宜、莊曉嬋、傅俞芳、曾揚森、陳雅芳、張鈞焯、謝易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彥雄、鄭棟元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旭泉、賴宏祐、郭國銓、徐敏倫、鄭博仁、謝瑞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仁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輝龍、蘇美嘉、馬維均、楊欣怡、蔣緯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羅乃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子筠、謝舒惠、陳淑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沛宸、莊金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駿興、林玲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重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春嵩、林江喜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梨華、陳建成、洪翠芬、郭仲珈、羅慧敏、陳盈帆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宋友欽、謝惠珠、范清欽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7月31日

  任命林俊宏、王俊發、張勝然、陳裕盛、潘界良、邱文晛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8月1日

  任命黃憲東為高雄市政府兵役局局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8月1日

  任命龔昶仁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內政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王敬前以簡任第十三職等為內政部政風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劉克正為內政部消防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葉滿足為財政部統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游騰益為教育部統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王詔民為經濟部工業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張文哲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王志青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柯建興為交通部觀光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林佩君為交通部觀光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梁瑞聰為交通部航港局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組長。
  任命周蓓姬為文化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
  任命李蕙因、李嘉明、郭桓熏、龍宣宏、劉人豪、游文滔、郭振松、徐筱盈、江元淞、莊進興、黃詔瑩、吳柏璋、宋居易、陳姿吟、魏裕溢、張弘穎、李例娟、陳銘偉、施惠婷、林彥樺、張柏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汪黛倫、廖思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燕芬、范倚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瑞君為檢察官。
  任命林玉瑜、曾台偉、詹政書、許智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凱翔、詹國顯、曹景棠、周明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宜潔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2年8月1日

  任命吳進輝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葉啟全、莊明欽、蘇品綺、黃博庸、陳義政、吳欣宇、卿峻耀、蔡仕良、吳延庭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江宜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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