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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0年10月26日
號次:第6998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10月14日
特任侯平福為駐多明尼加共和國大使館特命全權大使。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外交部部長 楊進添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10月18日
任命許穎玲為外交部人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張崇哲為駐聖多美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國大使館簡任第十職等一等秘書。
任命陳錫霖為財政部臺中關稅局簡任第十二職等關務監局長。
任命曾朝煥為國立臺灣藝術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張正林為國立高雄餐旅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朱朝亮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主任檢察官,李啟明、黃朝貴為臺灣高等法院臺南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官,李吉祥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行政執行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江宗良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謝麗珍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耿駿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簡任第十職等區臺長。
派張武訓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派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謝仁莉、許銘峰、謝駿逸、黃益韋、廖翊廷、林文鴻、翁裕超、李金治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凱玲、黃瑋婷、陳仁傑、李淑玲、周淑美、汪怡萍、林毓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善植、沙小雯、蔡孟君、吳婉萍、詹益昌、黃勝裕、胡宗鳴、吳昆璋、謝志遠、蕭如娟、謝肇晶、張貽琮、陳建宇、李茂增、陳旭華、賴建如、楊景舜、卓俊吉、陳豐年、陳姿雯、鄭淑壬、李超偉、黃子溎、黃筵銘、陳怡親、許瑞益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俊廷、黃品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大豐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馬筱芸、吳靜宜、蕭淳瑋、鄭忠民、黃米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厚穎、林雅萍、蕭養成、張立偉、凌金宮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陳文淇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10月18日
任命涂綱鴻、袁維琳、楊治邦、黎萬仁、王朝興、邱吉安、王君毅、崔雅筠、徐利榮、李振裕、雷朝榮、吳坤厚、柯智堯、陳春生、盧慧專、楊崇偉、向文瑋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10月19日
特派陳皎眉為101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牙醫師考試分試考試、醫事放射師、助產師、物理治療師、職能治療師、呼吸治療師、獸醫師考試、101年第一次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航海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