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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令褒揚
公布日期:100年09月14日
號次:第6992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9月5日
華總二榮字第10000185940號
中國佛教會永久名譽理事長悟明老和尚,恂達清標,圓澄篤實。少歲出家受具足戒,發心宣揚佛法教義,砥志修行,博覽群經。來臺後,籌建臺北市護國大悲院暨觀音禪院、樹林千霞山海明禪寺,復擘劃海明佛學院與玄奘大學,悉力教育事業,闓闡中華文化;推展急難救助,躬身弱勢公益,慈心悲願,胞與為懷;琳宇布澤,興學留芬。復應邀赴美弘法,創設洛杉磯護國禪寺,加強國際佛教交流,開辦青少年佛學夏令營,涵濡啟迪,蜚聲海外。平居修持觀音法門,宣勤講演述作,論著豐華,沾溉信眾。曾膺任中國佛教會第十一、十二屆理事長與世界佛教僧伽會第五、六屆會長等要職,獲頒中國文化大學榮譽哲學博士暨內政部一等內政獎章殊勛,導引人心崇善,促進世界和平,傳燈濟度,渥惠廣衍。綜其生平,弘宣化以弼教正人,彰佛法而移風淑世,至德至仁,無量無邊;前緒法益,千載芳垂。遽聞上壽涅槃,彌深軫悼,應予明令褒揚,用示政府篤念耆德之至意。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