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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0年08月24日
號次:第6989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8月12日
任命丁亞雯為臺北市政府教育局局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8月12日
任命陳德星為宜蘭縣政府工務處處長,吳清鏞為宜蘭縣政府教育處處長,李守正為宜蘭縣政府勞工處處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8月16日
特派賴浩敏為中華民國慶賀聖多美普林西比民主共和國總統就職典禮特使。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外交部部長 楊進添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8月17日
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副主任委員謝得志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100年9月1日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8月17日
任命陳月香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光燿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會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會計主任,陳思均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地方行政研習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羅吉方為行政院衛生署食品藥物管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林耀東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林志憲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潘隆政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謝耀清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高雄分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分局長,楊宏志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陳書銘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鄭世榮為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專門委員,洪勝堯、馮于容為立法院預算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賈北松為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張麗敏為立法院國會圖書館簡任第十二職等副館長,林文馨為立法院預算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副主任,呂文玲、林素惠為立法院法制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研究員,黃良瑩、黃維郎、黃殿偉、蔡江城為立法院簡任第十職等編審,林瑞雯為立法院國會圖書館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孫振豫為立法院中南部服務中心簡任第十職等編審,楊夢濤為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秘書,許錫賓為立法院簡任第十職等高級分析師,朱蔚菁、賴秀蓮為立法院國會圖書館簡任第十二職等編纂,陳錫欽、張家興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林佑樺、沈寧衛、劉雲霞為立法院預算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副研究員,范佐雙、方清風、張惠元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鄭光三為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專門委員,葉秋文為立法院法制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研究員,劉遠露為立法院中南部服務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陳錦煌為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專門委員,王全忠為立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顧問,呂坤煌為立法院法制局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李健行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林靜玟為立法院預算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員。
任命黃瑞華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庭長,郭千黛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
任命江慶輝為臺北市政府民政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派趙啟迪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陳伸賢為新北市政府簡任第十四職等秘書長,林重昌為新北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楊義德為新北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顧問,龔雅雯為新北市政府教育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呂春萍為新北市政府法制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洪誌宏以簡任第十一職等為臺中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蔡威舜為臺中市北區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任命李福昌為臺中市議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陳文明為臺中市議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鍾麗景為臺南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黃緒信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林碧芬為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汪群超為臺南市政府衛生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林福成為高雄市政府秘書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蔡柏英為高雄市政府民政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吳明昌為高雄市政府工務局養護工程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康清雲為桃園縣政府衛生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王建龍為嘉義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楊惠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安志偉、洪博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碧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妍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麗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宗達、簡津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嘉珍、李勇政、吳瑞洲、李景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程立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志平、詹宏偉、蔡銘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施子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呂政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史靖洲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何美英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8月17日
任命陳崇岳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陳毅修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8月18日
任命陳貞蓉為墾丁國家公園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陳國璋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吳宗樑為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官,陳鋕銘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蕭宇誠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檢察官,范文欽、蕭博文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官,林綉惠為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長,吳巡龍為臺灣澎湖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檢察官。
任命王志青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臺北國際航空站簡任第十職等組長。
任命許富欽、陳政任、楊宗熹、蘇揚哲、陳昆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鍾天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哲崇、高健忠、陳彧勝、李嘉修、吳國宇、陳瀅安、余家嫻、黃衍勳、周官緯、李惟德、吳秀中、李炳昌、唐之凱、李泉河、陳憶緣、黃智詮、賴恩賞、李忠憲、彭瓊嬅、賴建宏、陳奕昌、黃冠霖、葉昌倫、趙偉志、黃鼎翰、賴昆賢、廖雯雯、鄭淳元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釹茵為薦任關務人員。
任命藍嘉偉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劉得立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8月18日
任命裘雅恬、邱湘秦、洪明煌、李例娟、陳乙震、洪瑞豐、劉恭福、王智正、葉振翔、崔益忠、邱信彥、張均福、陳嘉霖、沈俊伯、沈光倫、林明曉、黃昌民、魏建華、李聰隆、何侹燦、朱倉賢、李鴻彬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