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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100年03月23日 號次:第6967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3月14日

  特派陳皎眉為100年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引水人、驗船師、第l次食品技師考試、高等暨普通考試消防設備人員考試、普通考試地政士、專責報關人員、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及保險公證人考試、特種考試中醫師、語官治療師、聽力師、牙體技術人員考試典試委員長。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3月14日

  任命黃素津為臺北市稅捐稽徵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余明讚為臺北市動產質借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陳俊彥為臺北市政府人事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陳淑貞為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林偉忠為臺北市政府客家事務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江林寶為新北市政府財政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劉宏忠為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鄭冠生為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利坤明為臺中市政府社會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陳南松為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蕭春櫻為臺中市政府衛生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林金李為臺南市議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蔡金興為高雄市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參議。
  任命莊澤生為高雄市議會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王麗燕為南投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温湖滴為嘉義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高吉發為屏東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
  任命呂莉莉為宜蘭縣政府地方稅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洪武博為澎湖縣政府政風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陳暉欽、楊博凱、賴慧璟、林金明、謝君毅、張聖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淑芬、利釗晋、吳袖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良典、羅蘭英、謝素霞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家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明憲、李雅芬、吳明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秀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余麗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睿誠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3月14日

  任命粘宇舜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張信介、蔡奎迪、黃正昇、吳永發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3月15日

  任命施宗英為行政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
  任命湯明珠為內政部警政署警察廣播電臺簡任第十職等總臺長,洪勝榮為內政部空中勤務總隊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張世洲為駐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大使館簡任第十職等一等秘書,曹立傑為駐聖克里斯多福及尼維斯大使館簡任第十二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大使。
  任命張治祥、王秀時為財政部國有財產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呂紹力為財政部財稅資料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高級分析師。
  任命劉天賜為教育部統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統計長,黃珊瑜為國立中山大學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卓士昭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簡任第十四職等局長,羅達生為經濟部加工出口區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李宗恩為經濟部水利署第七河川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局長。
  任命辜炳珍為交通部統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統計長,朱冠文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徐連城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政風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李泰興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編審,張育珍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黃鴻文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呂弦音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蕭巧玲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證券期貨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王麗惠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陳清源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保險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史台龍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宜蘭縣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李文進、黃文進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北區勞動檢查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兼課長。
  任命朱錫淵為臺灣高等法院花蓮分院統計室簡任第十職等統計主任,鄭文祺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簡任第十職等法官,林洲富、何君豪、林育幟為智慧財產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
  任命林亞齡為監察院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高金展、莊瓊林為審計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王純智為審計部臺灣省嘉義市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張熙忠為審計部臺灣省嘉義市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黎健誠為審計部臺灣省嘉義市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課長,林銘錫為審計部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簡任第十職等審計兼課長,逄廣進為審計部臺灣省雲林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二職等審計官兼主任。
  任命劉蘭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美琪、鄭文正、洪瓊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曾蔚麒、陳修榮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甘光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啟明、盧軍傑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泳昌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楷強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3月15日

  任命謝錫林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劉美蘭、黃文姿、陳合群、馮貴顯、劉淑欣、陳正昇、沈政緯、黃明山、萬鴻一、吳柏璋、李佳蓉、林揚、郭家銘、林哲暉、郭書婷、林函靜、李志賢、劉佳蓉、蔡蘭貴、陳彥良、李品毅、張立欣、戴承恩、吳佳馨、江詠慈、謝昇慶、詹作維、呂育陞、張家豪、張文龍、余宗翰、黃晨洲、林韋鋒、林睿閎、吳佳霖、姚志遠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總統令
中華民國100年3月16日

任命林柏成、彭華南、許志偉、高勇智、王炳坤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吳敦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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