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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令褒揚

公布日期:98年09月09日 號次:第6881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8年9月2日
華總二榮字第09800221131號

  南投縣義消總隊第一大隊第一中隊名間水上救生分隊小隊長張瑞賢,秉性堅毅,篤實勞謙。平居事親至孝,悉心地方公益,勤奮匡持,桑梓揚聲。以己身為921地震災戶,猶亟力參與急難救助,履險蹈危,歷有年所。詎料莫拉克颱風來襲,狂風驟雨肆虐南投,心繫陷溺失蹤災民,爰投身濁水溪搜救行列,於湍流浪濤中,慨然捐軀殉職,弘仁赴義,楷模足欽;大愛馨德,永垂世範。應予明令褒揚,用旌卓行,而昭後昆。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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