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點閱數:2545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7年10月22日 號次:第6827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10月13日

任命林永發為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許文龍為太魯閣國家公園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康毅成為國立國父紀念館簡任第十職等組主任,黃欽足為國立成功大學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陳水旺為國立成功大學醫學院附設醫院簡任第十職等室主任。
任命繆卓然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胡原龍、陳志全為臺灣桃園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黃建麒為臺灣新竹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謝名冠、陳幸敏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張曉雯為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葉耿旭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李宗榮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莊啟勝、吳文政為臺灣屏東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檢察官。
任命吳基安為經濟部人事處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施進村為經濟部水利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陳杰貴為經濟部水利署南區水資源局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兼課長,林峰瑋、林志銘、蔡展銘為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研究員,徐必杰為經濟部水利署水利規劃試驗所簡任第十職等正工程司。
任命林宏憲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飛航服務總臺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黃雅娟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李叔玲為僑務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黃姿萍、洪坤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秦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鈺林、林謙佑、廖玟綺、蔡佩霓、許榮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蕭斐如、黃庭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華澹寧、李文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奕仁、朱耀中、黃心怡、簡大超、邱梅君、陳威冶、何嘉振、曾善章、成易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怡君、溫馥遠、劉冠明、楊川德、楊憶婷、林世明、余維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柯淑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育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柏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培原、黃荷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方美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石裕康、李志皓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鎮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苗中信、李宗儒、林千玉、黃智偉、陳松毅、王翠霞、王惠玲、吳縈怡、張仁忠、呂君文、江美虹、陳佳蓉、陳韋安、徐惠君、王玉鳳、方建豐、馬奕庭、方偉光、莊睿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建忠為薦任關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10月13日

任命游明盛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10月14日

任命楊德川、蕭家旗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主計官,蘇秀珍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楊明祥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二職等主計官兼局長。
任命張美娟為行政院人事行政局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呂鴻光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葉俊宏、陳咸亨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
任命王志輝、黃美純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王儷娟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任命韋渝惠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
任命林慈玲為檔案管理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
任命劉啟永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
任命粘振裕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副主任。
任命陳晴教、蔡彩貞、洪光燦、何菁莪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庭長,吳三龍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院長,劉壽嵩為臺灣澎湖地方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法官兼院長,汪漢卿為智慧財產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
任命李繼玄為考試院簡任第十四職等副秘書長。
任命韋彰武為臺北市政府地政處土地開發總隊簡任第十職等副總隊長,張煜輝為臺北市政府勞工局就業服務中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藍美珍為高雄市鼓山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謝世烱為高雄市政府勞工局訓練就業中心簡任第十職等副主任。
任命李培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惠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盈瑄、王耀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宜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淑婷、楊美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江俊儀、徐麗芬、呂志怡、翁瀅植、周曉慧、陳彥伶、李佳芳、賴繼昌、陳計志、江俊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致軒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翁振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瑞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何佳倫、黃信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伊芳、楊慈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嘉玲、陳麗鳳、楊斯嵐、林柏全、鄭誠泰、吳銘峻、陳宏豪、劉怡君、陳巧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惠君、陳鼎元、李伊婷、許詠禎、洪彥斌、馬思剛、黃秀娟、張鈞凱、謝霖霆、鄒文軒、袁郁淳、鄭聯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湘茹、王嘉隆、張嘉玲、林佳河、黃佩櫻、鄒琮湣、郭坤助、沈東和、王俊智、陶建中、許玉函、鍾坤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昱岑、陳德靖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梁國強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10月15日

國防部參謀本部副參謀總長空軍二級上將彭進明另有任用,應予免職。
空軍中將嚴明晉任為空軍二級上將。
特任空軍二級上將嚴明為國防部參謀本部副參謀總長。
此令均自中華民國97年10月16日起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國防部部長 陳肇敏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10月16日

任命吳祥堅為玉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高梅菊為財政部關稅總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徐仁慈、楊義勳為財政部關稅總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副處長,賴俊男為財政部基隆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秘書,張良章為財政部基隆關稅局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副局長,李每林為財政部臺中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陳柏生為財政部高雄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主任秘書,鍾清豐為財政部高雄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副局長。
任命郎儀錦為教育部簡任第十職等一等文化秘書。
任命黃玉垣、孫冀薇、王清杰、李月治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臺灣高等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許睦坪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檢察官。
任命徐莉萍為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張淑逸、房文英經濟部國際貿易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謝瑞章為經濟部水利署第六河川局簡任第十職等副局長。
任命林正隆為交通部會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秦新龍為交通部中央氣象局臺灣南區氣象中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派黃憲治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南部工程處簡派第十職等副處長。
任命黃懷德為臺南縣議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林延聰、陳思萍、施延武、吳亮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桂香、張慧汝、陳怡如、陳韋志、林怡翔、江雅穗、邱翠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燕瑜、游鳳時、馬雪萍、涂怡禎、呂雯茵、李珮琪、黃詩耘、陳志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春香、林俊豪、苗睿芩、鄭玉嬋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謝定良、謝承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郭瑞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莊宥莉、高進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賴淑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梁世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躍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鄭惠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青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碩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瓊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維伶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10月16日

任命陳巧育、祝瀚揚、李雅郁、唐紹明、黎正源、黃禎慶、蘇至誠、賴伯榮、陳珮瑜、黃俊傑、吳宗澤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楊偉權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管文瑜、陳淑敏、陳巧芳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蔡重禮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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