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公報查詢

公報內容

點閱數:834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7年10月15日 號次:第6826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10月9日

特任黃茂榮、陳敏、葉百修、陳春生、陳新民為司法院大法官。
任期均自中華民國97年11月1日起至105年10月31日止。

總   統 馬英九
返回頁面頂端
網站設計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