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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7年08月13日
號次:第6817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8月1日
特任陳豐義為監察院秘書長。
此令自中華民國97年8月1日起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8月1日
任命楊珠麟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8月5日
行政院公民投票審議委員會委員葛永光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此令自中華民國97年7月1日起生效。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8月5日
任命王英三、蘇主榮、林俊梧、李朝枝、吳武雄為第4屆臺灣省諮議會諮議員。
任期至民國99年12月20日止。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8月5日
任命陳秀足為內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呂清源為內政部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陳銘政以簡任第十四職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
任命許春安為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吳素珍為財政部高雄市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呂財益為財政部基隆關稅局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局長,楊富星、戴國憲為財政部高雄關稅局簡任第十職等關務監稽核,林延文為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劉正雄為財政部臺灣省北區國稅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王俊權、楊昌裕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簡明忠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張惠玲為國立政治大學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祁文中為交通部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司長。
任命陳美菊為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鍾慧貞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檢查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
任命張致中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板橋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鄭希騰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佳里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張漢卿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訓練中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蔡日耀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漁業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副署長,沈國三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新竹分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分局長,田志城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徐政競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陳天寶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花蓮林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黃鵬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花蓮區農業改良場簡任第十一職等場長。
任命蘇忠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國立臺中圖書館簡任第十一職等館長。
任命顧敏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參事,黃炳中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三職等處長,賈北松為立法院國會圖書館簡任第十二職等編纂,林文馨為立法院預算中心簡任第十二職等研究員兼組長,楊育純為立法院法制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研究員兼組長,陳錫欽為立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曾明發為立法院法制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林劍秋為立法院經濟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編審,吳振逢為立法院外交及國防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秘書,劉彥麟為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簡任第十三職等專門委員,侯竹群為立法|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賴大順為立法院議政博物館簡任第十三職等館長。
任命李燿彬為高雄高等行政法院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王梅英、林麗玲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許旭聖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
任命廖建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天祥、呂明哲、廖尉賓、洪朝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舜仁、蔡馨宜、林岑娟、林聖齡、方奕仁、吳惠萍、張蕙安、徐惠玉、張家傑、柯玉芬、徐鳳卿、陳綺霞、林佳燕、趙文瑜、陳啟玲、林美慧、黃桂子、魏均汝、陳俞安、柳溶聰、李依珊、蔡金鳳、陳羿如、杜修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偉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范榮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寶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闕美梅、陳思寶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張明惠、吳淑慧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8月5日
任命高信雄、陳冠廷、黃致遠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8月6日
任命王淑華為臺北市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主任秘書,梁秀菊為臺北市政府主計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詹訓明為臺北市中正區公所簡任第十職等區長。
任命王金德為臺北市議會簡任第十二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三職等秘書長。
任命林永利、林藍許秋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哲賢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先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崇智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石玉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俊男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筑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徐道君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黎忠道卡冠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盧富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榮昌、詹美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譚志蕙、周麗洪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馬英九
行政院院長 劉兆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