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閱數:3958
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7年04月23日
號次:第6795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4月11日
任命李銘彬為臺北市政府公務人員訓練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林菁為臺北市政府資訊處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江幸慧為臺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黃敏雄為高雄市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顏志成為高雄市政府建設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局長。
任命廖金得為高雄市監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
任命林蓮芳為新竹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黃蘭昌為苗栗縣議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長。
任命陳淑雀、陳瑞霞為彰化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楊傑為花蓮縣議會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長。
任命宋霈蓁、高昇龍、陳文妮、蕭珮玲、張美智、張玉娟、廖玫瑜、王之佳、徐慧芳、張靜儀、廖文正、徐保生、廖倩吟、黃韻如、王凱利、楊朝福、張孟超、唐偉文、林立偉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玟君、阮一清、郭光華、吳佳成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秋子、陳俊銘、賴立齡、鄭永明、游南哲、葉虹華、張國濱、陳文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梅芳、丁郁甄、黃麗櫻、陳怡諭、何瑞貞、陳瑞勇、呂婉香、周一娉、唐湘君、張文寧、黃麗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議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戴如意、吳秋全、莊麗燕、廖新玉、黃啟銘、黃鎮、鄭達信、李長興、陳國雄、張天送、盧淑如、謝麗玲、張鳳冠、張麗雪、陳信一、李淑宜、黃玉星、周美慧、徐珮綺、羅瑞珠、謝育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康水順、謝寶慧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芳如、邱淑民、吳碧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寶珠、劉德威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世昌、曾慶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双全、蔡肇華、何宜真、王麗卿、吳培源、唐凡、周杏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功信、林美津、陳信正、周明聰、禚凰玉、蔡孟芬、林盈祥、吳家光、何旻叡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明姿、陳美玲、葉連勝、江榮富、陳冠良、李雪娥、謝芳真、蘇怡彬、曹美惠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志雄、梁慧君、林彩鶴、徐國慶、洪長裕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莉莉、許高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昭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孫偉喨、王怡涵、盧志榮、李永城、陳豐明、張嘉正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傅瑟媜、邵淑萍、王秀蘭、黃錦明、劉麗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洪倩宜、姜雅瓊、林嘉祥、林明德、王淑宜、王勝民、陳志郎、許秀清、連濡娟、賴豊運、林賢輝、曾秀幸、黃錦石、陳美汝、楊淑合、王榮哲、袁明壎、陳文琪、戴秋英、郭淑菁、黃國保、黃素美、李玉湖、吳慧梅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靜宜、蘇耀宗、王莉蘋、王元宏、羅秀英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坤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翁惠香、吳惠玲、郭正賢、楊勝裕、吳清宜、陳英玉、高衍環、蕭文濱、王嬿娟、湯清惠、翁慧君、盧文玲、王湘仁、邱靖鳳、莊碧雲、黃明儀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顏世明、王振春、許清福、林映辰、莊素珍、吳聰敏、邱瑞德、田美玉、廖雅雪、王清全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胡青松、林德義、林廣榮、許建德、連月蘭、謝良英、楊碧玉、陳新輝、包惠玲、鄭聯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涂國林、鍾如惠、李慧嫺、林書羽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高雅莉、蔡依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葉麗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麗如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4月14日
特派王金平為中華民國慶賀馬紹爾群島共和國29週年國慶慶典特使。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外交部部長 黃志芳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4月16日
任命詹德樞為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王銘正為內政部營建署市鄉規劃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張秀蓉為內政部消防署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呂秀珠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林志民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簡任第十職等視察,何榮村為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陳錫霖為財政部關稅總局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處長,吳愛國為財政部高雄關稅局簡任第十二職等關務監局長,郭明憲為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督導,羅斌賢為財政部臺灣省南區國稅局澎湖縣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
任命鄭正凱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一職等文化專員,林世英為教育部簡任第十職等一等文化秘書。
任命王偉松為法務部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邱金賜為法務部調查局臺北市調查處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吳載威為臺灣桃園監獄簡任第十一職等典獄長,許翠芳為臺灣高雄女子監獄簡任第十一職等典獄長,李宗榮、陳瑞堯、蘇榮照為臺灣臺南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王百玄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檢察官,洪信旭為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檢察官。
任命張舜清為交通部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劉喜臨為交通部觀光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郭蘇燦洋為交通部觀光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
派陳正楷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派第十二職等副局長,饒國政、王祈財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派第十一職等組長,常誠毅為交通部高速鐵路工程局簡派第十一職等副總工程司。
任命胡明仁、施明智、楊秀雲、楊玫玫、秋振昌、蕭建興、黃清祥、鍾建銘、郭金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幸樺、吳月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甯桂芬、賴輝明、謝淑娟、蔡美琴、何秀美、陳雅惠、張玉芬、李方玲、黃淑女、陳淑惠、陳玉珠、田美華、黃金桃、簡秀惠、王雪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明宏、羅惠月、黃秀瑩、鍾綺珊、張玉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沈周怡姮、陳淑芬、黃鳳蘭、張永慶、陳玉味、劉惠、陳錦田、劉志銘、蘇豊欽、林添圳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唐登鴻、盧永暉、練秀蓮、許淑美、王廉義、江明徽、王淑芬、吳姿璇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婉娣、黃鈴桂、陸金峰、賴嬿如、林美娟、江秀月、洪燈河、盧在中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陳慧玲、林素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派陳麗惠、劉權漢、陳建民、徐猷欽、潘照松、蔡玲蒂為薦派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4月16日
任命鄭文竹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陳昶羽、張閔傑、張丕泰、楊文琛、侯宗佑、江月慈、吳伯書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陳佳玉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鄭威信、吳元維、蔡宗霖、吳嘉倫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林玲君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4月17日
任命張惟明為行政院主計處簡任第十職等視察。
任命高文惠為行政院衛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周國塘為行政院衛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許蒨文為行政院衛生署簡任第十職等技正,曲同光為全民健康保險監理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副主任委員。
任命黃鴻輝為行政院海岸巡防署海岸巡防總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吳美紅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杜嘉芬為行政院大陸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陳兆霖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新竹榮譽國民之家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
任命張坤維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廖為仁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簡任第十二職等副局長,陳瑞嘉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賀建華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劉興臺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職業訓練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李漢盈為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人事室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
任命徐景文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盧維屏為行政院客家委員會臺灣客家文化中心籌備處簡任第十二職等主任。
任命林恩山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庭長。
任命徐清雲為審計部臺灣省臺南縣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
任命魯國經、王裕鑫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惠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衍寬、邱景昆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許素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韋文梵、葉賢春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秀利、楊中月、林雅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吳柏慧、賴秀麗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王世義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蘇萱、梁麗雲、黃欣欣、吳宏明、愛紳、陳秀子、范秀華、馮玉玲、沈藝珠、江文玉、許曉怡、何淑媛、林士傑、沈珮純、歐祝吟、黃傳鈞、張家榮、余如惠、許瑜容、尹玉琪、黃倪濱、張永田、徐大鴻、張珉瑄、梁哲瑋、廖雅雯、蔡佳吟、林文慧、方裕元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趙世傑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