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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免官員
公布日期:97年03月26日
號次:第6791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3月14日
財政部部長並為行政院政務委員何志欽已准辭職,應予免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3月14日
任命林倩綺為高雄縣政府文化局局長。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3月17日
任命劉慈為公務人力發展中心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
任命李麗莉為行政院衛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徐嫦娥為行政院衛生署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商東福為行政院衛生署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楊世仰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簡任第十一職等分局長,施金水為行政院衛生署疾病管制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
任命張子敬為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權理簡任第十四職等副署長。
任命章遠智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王立群、邱美珠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簡任第十職等副組長,黃錫和為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銀行局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黃元寧為行政院國軍退除役官兵輔導委員會臺北市榮民服務處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王重德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張欣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技正兼科長,楊進成為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專門委員。
任命蕭英倫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簡任第十職等技正,鍾慶煌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屏東林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蘇茂祥為行政院農業委員會農糧署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
任命施國隆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簡任第十二職等副主任,粘振裕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林登讚為行政院文化建設委員會文化資產總管理處籌備處簡任第十三職等主任。
任命石發基、顏冬榮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鄧明斌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簡任第十職等權理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藍福良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技監,孟藹倫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參事,陳慧玲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陳秋蓉為行政院勞工委員會勞工安全衛生研究所簡任第十一職等副所長,劉麗茹為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蘇明通、周筑昆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吳建文、傅兆書為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簡任第十一職等副處長。
任命徐福晉、梁耀鑌、謝靜慧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一職等法官,蘇素娥、翁昭蓉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二職等法官,黃水通為臺灣高等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院長,陳宗鎮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院長,蘇麗華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提存所簡任第十職等主任。
任命許朝雄為最高法院簡任第十四職等法官兼庭長。
任命賴恒宗為審計部臺灣省新竹市審計室簡任第十一職等審計兼副主任。
任命徐慧真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廖桂敏、花繼謙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簡杏純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尤嵐龍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蔡佩容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周文耀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3月18日
任命陳美珠為內政部警政署會計室簡任第十職等會計主任,顏德麟為內政部警政署人事室簡任第十職等主任,郭步雲為陽明山國家公園管理處簡任第十一職等處長,馮俊益為內政部消防署簡任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任命劉邦治以簡任第十二職等為外交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副司長。
任命楊崇悟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曹玉琴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秘書,蔡輝煌為財政部簡任第十一職等稽核,廖嘉振為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簡任第十職等稽核,凌忠嫄為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簡任第十三職等局長,廖正志為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大安分局簡任第十職等分局長,翁鈴江、王亮為財政部基隆關稅局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副局長,林樹吉為財政部臺北關稅局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副局長,饒平為財政部臺北關稅局簡任第十一職等關務監局長。
任命曹培林、李世昌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二職等文化參事,陳幗珍為教育部簡任第十一職等文化專員,陳曉理為國立政治大學簡任第十職等秘書。
任命黎翠蓮為法務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邱泰民為法務部簡任第十一職等視察,王華富、詹德源為法務部調查局訓練委員會簡任第十二職等委員,陳伯力為法務部調查局簡任第十二職等處長,吳萃芳、卓春蓮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三職等檢察官,謝岳錦為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官,王登榮、彭南雄為臺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簡任第十四職等檢察官,楊英櫻為臺灣板橋地方法院檢察署簡任第十職等主任觀護人。
任命李國貞為經濟部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
任命陳進生、陳牧民為交通部簡任第十一職等技正,陳盈蓉、邱勝理、陳文全為交通部簡任第十一職等專門委員,范孝倫、程嘉莉為交通部民用航空局簡任第十一職等組長,林建成為交通部觀光局馬祖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簡任第十職等副處長。
派周永暉為交通部鐵路改建工程局簡派第十一職等主任秘書。
派許明華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主任,王偉為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簡派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謝國堯為新竹縣稅捐稽徵處簡任第十職等處長。
任命洪誌宏為臺中市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消費者保護官。
任命陳正昇為南投縣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長。
任命許義豐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參議,陳慶良為雲林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陳榮枝、葉澤山為臺南縣政府簡任第十職等局長,孫重輝為臺南縣政府簡任第十二職等秘書長。
任命谷縱.喀勒芳安、李賢義為高雄縣政府簡任第十一職等局長。
任命曹乘茂、戈元、饒騰鳳、蕭三郎、陸開泰、游文輝、李振祥、吳素蓮、夏宗立、洪管、莊豪傑、許賢仁、蔡培源、潘勝吉、林聖恩、陳芳玲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田陳秋元、張清美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有興、劉育婷、徐碧芝、林慧雲、楊崇寶、楊美溶、羅清興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林弘輝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楊美華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佑政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梁益宏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翁學敏、蕭振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張玉芬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李麗雪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劉文田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黃淑貴為薦任公務人員。
任命錢質健為薦任公務人員。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3月18日
任命陳文龍為警監二階警察官,薛國材、侯欽宗、楊麒麟為警監三階警察官。
任命薛清蓮為警監四階警察官。
任命王怡方、蘇家彥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洪培倫、張福勇、張炎祥、蔡崇群、李瑞益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王詩雅、張漢文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李明焯、蔡清堂、吳朋錄、葉祥坤、陳坤宏、彭國書、莊志男、梁志明、蘇偉明、謝福忠、黃新義、吳少白、李翔麟、劉俊華、朱國忠、錢玉山、張炎嘉、藍志青、蕭雙富、賴正東、鐘珮瑄、吳金海、戴郁勝、施柏東、莊偉仁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李威諺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倪偉騰、張聖龍、蕭國政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詹千弦、劉峻佑為警正警察官。
任命吳清光為警正警察官。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
總統令
中華民國97年3月20日
特派蔡明華為中央選舉委員會委員。
任期至中華民國99年6月16日止。
總 統 陳水扁
行政院院長 張俊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