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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止中華民國六十三年度公債發行條例、中華民國六十四年度公債發行條例及中央政府興建台灣區高速公路第二期工程建設公債發行條例

公布日期:64年12月05日 號次:第2973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六十四年十二月四日

中華民國六十三年度公債發行條例、中華民國六十四年度公債發行條例及中央政府興建台灣區高速公路第二期工程建設公債發行條例,均予以廢止。

總  統 嚴家淦
行政院院長 蔣經國
財政部部長 李國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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