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到主要內容
:::
:::

公報查詢

公報內容

點閱數:971
「戡亂時期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名稱修正為「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

公布日期:80年05月06日 號次:第5406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年五月六日

茲將「戡亂時期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名稱修正為「罰金罰鍰提高標準條例」,公布之。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郝柏村
法務部部長 呂有文
返回頁面頂端
網站設計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