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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訂並修正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組織條例條文
公布日期:84年01月23日
號次:第5975號
總統令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一月二十三日
華總(一)義字第○三四九號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組織條例增訂第八條之一;並修正第七條條文,公布之。
總 統 李登輝
行政院院長 連 戰
交通部部長 劉兆玄
交通部中央氣象局組織條例增訂第八條之一;並修正第七條條文
中華民國八十四年一月二十三日公布
第 七 條 本局設人事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依法辦理人事管理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應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
第八條之一 本局設政風室,置主任一人,職務列薦任第八職等至第九職等,依法辦理政風事項;其餘所需工作人員,應就本條例所定員額內派充之。